2015年《施政報告》要求中小學學生至少前往內地交流一次,硬性規定令學校在取得資助後,舉辦各種內地交流團。部分學校為求交數,未有妥善設計行程,導致學生花費金錢,卻疲於奔命,走馬看花,未達交流之意。



記者:林筠茹 馮詩樂 梁文欣 程月棋
攝影:梁文欣
編輯:李靜欣 黃浩杰 溫 晴
版面編輯:余穎恒

  浸會大學二年級的Queena曾於2016年參加「青年內地交流團資助計劃」內的「香江同心教育行」費用約為500元至700元,與其餘150名同學前往廣東江門與當地中學生交流。出發前,她一心期望在遊覽自然美景與奇觀外,了解兩地學習制度分別。雖然她的確飽覽江門自然美景,惟她覺得交流項目未有悉心安排。

  交流團行程除到訪江門景點,亦包含與內地「姐妹中學」的交流活動,期間有欣賞表演環節,「實際上(交流團)只是臨時準備了過往學校音樂比賽的歌曲及表演,而且大部分時間只是坐下欣賞他們的表演,未能真正達到互相交流、切磋的目的。」匆匆趕路,她目睹其他同團學生一上車就累得入眠,下車又要匆忙參觀。短短三日內要參觀市內名勝、到當地小學義教、與當地中學生交流、遊覽江門自然景色等,Queena只覺走馬看花,不覺交流。

成員疲於奔命

  交流團目的在於使學習空間從課室拓展到真實情境,學生透過不同主題的交流計劃,擴闊學習經歷和視野,引導他們反思學習經歷,從而達致全人發展,培養終身學習能力。港府在2015年施政報告推動國內交流,要求每位同學分別在中小學階段往返內地交流至少一次。
為進一步推動學生參與,港府制定不同交流團資助項目,如「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為非政府組織提供資助,期望能讓青年人增廣見聞,加深對內地文化歷史的了解,以及促進青年人與內地交流,並讓年輕的參加者體驗內地的工作環境,深入認識內地的勞工市場、工作文化和發展機遇。

  交流團花費高昂,於是港府逐年增加對內地交流團的資助額。根據民政署數字,在2015/16至2018/19年度提供的「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與「國際青年交流資助計劃」資助額不斷上升,惟兩者總額數字相差近半(見圖表)。

  政策原意雖好,但高額資助撥出,資源卻未能到位。「內地交流團實際與期望有所出入。」科技大學二年級的Angel曾於2016年參加由中港台青年交流協進會舉辦的「京蒙十天考察之旅」,在港府資助4000元後,她只需支付額外4000元,便可與其餘四十名學生同行。

  她透過學校報名,無須面試,簡單填寫個人資料已入圍。交流團行程到訪蒙古沙漠和蒙古包,亦參觀許多名勝古蹟,但各景點逗留時間不長,令她難以體驗風土人情,「我們拍照留念便結束參觀,難以真正地與蒙古人民深入交流,只屬於打卡式探訪。」

價錢誘因欠奉

  相較內地交流團,部分學生會選擇參加海外交流團,現年中五的Miki於今年參與「背包童行‧瑞士之旅」,遊走瑞士蘇黎世、策馬特、伯恩、坎德斯泰格等地,亦適逢遇上匈牙利潑水節和瑞士國慶,感受當地節日氣氛。

  海外交流團價格較內地交流團昂貴,以Miki參加的15天瑞士交流團,就須支付6000元,亦須為年滿15歲而未滿29歲的童軍成員。長達半個月的交流團容許行程上有更豐富項目,她便嘗試登上約海拔4000米的雪山,以及攀冰等技能訓練。

  不過Miki亦覺海外交流團對一般家庭難以負擔,有政府資助會顯得吸引,「有些交流團就算有資助,但仍然偏貴,未必所有人都能應付。」她補充,「政府的資助額未能夠成為(我)參與的誘因,寧願自己自由行,時間上較參與交流團更為彈性。」

  內地交流團可獲資助遠超海外交流團,可獲資助的機會率亦更大。因此當中小學或其他機構想舉辦海外交流團,便越漸需要依賴外來贊助者,學生須承擔的費用亦見提升。

硬指標 降質素

  香港專業教育人員協會會長馮偉華批評,港府近年致力推動學生參與國內交流,但學校舉辦交流團心態就如同跑數,「(至少往返內地交流一次)彷彿成為了一個硬指標,而不是真正做到學習需要,只為達成任務。」

  在港府要求下,屬下部門亦容許以極少人數成團。審計署曾在2018年批評,一個於2015/16年度「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中的湖南省3天交流團,原定招收28名青年,民政署預計批出40,320元資助,最後只有一人報名,結果竟繼續成團,民政署亦照樣批出資助,惟金額大幅調低至5,533元。

  馮偉華舉例指,不少香港學校與內地學校結成「姊妹學校」,間中派兩地學生交流互訪,滿足硬指標要求,卻造成資源過分集中於內地交流團,「過往不少交流團都是有所空缺,即使參與人數少亦能成團,成本效益很低,造成浪費。」他又認為,老師為了「跑數」,未必會花費那麼多時間和心思,以學習角度去設計內容,導致內地交流團質素參差,學習成效低,「這變相交由一些團體或是旅行社去辦,結果變了旅遊成分佔比較重,雖然學生會比較開心和享受,但卻缺少了學習的部分。」

  馮偉華建議政府應要檢視資源運用是否用得其所,重視交流團的「質量」,按照學習需要和成效提供資助,例如內地交流項目應讓學生真正了解內地社會現況,而非遊覽旅遊景點,「如果只是覺得交流團很划算,但其實學生回港後沒有學到任何東西,這其實對學生的價值觀沒有正面的影響,反而令他們覺得渾渾噩噩地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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