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斷】警方運用催淚彈嘗試驅散群眾,並指出只屬「最低武力」,但最低武力的定義存疑。有退休警長透露,警方處理群眾運動時有 4 種層次武力,催淚彈屬中等程度,但認為警方做法恰當,旨在增加群眾與防暴警之間的距離,減少衝突機會。 

仁聞報記者

曾任警校教官的退休警署警長何少銘指 出,警察在驅散大批群眾時,會分 4 個 不同層次的武力,而使用什麼武力,要視乎示威現場的層次,若未能解決方層層遞進。 一般而言,最低「武力」是口頭警告及用 手推開示威者,最後遞進至用真槍實彈。( 詳見附表 )

民間反彈因少用催淚彈

對於輿論質疑,警方在 9 月 28 日向金鐘 佔路市民使用催淚彈不恰當,而且防暴警察未能成功推進防線,致使驅散行動失敗。何少銘 不認同,他個人估計警方指揮官下決定時,是 考慮到不想防暴警察與前沿示威市民有衝撞, 遂用催淚彈拉遠雙方距離。

他認為催淚彈較少 使用,是引起社會反彈的原因之一,是,「可能 是催淚彈這名稱比較緊要,嚇驚大家」。他強調催淚煙及胡椒噴霧都不會構成永久傷害。 目前警方尚未出動任何實彈鎮壓,何少銘認為,示威者佔路是犯法,但大部分人仍是和平集會,看不到出動實彈的理由,而警方在 9 月 28 日,一度向示威者展示「速離,否則開 槍」的橙色警告旗幟,他笑言是警方「太環保」,的確存在「一旗兩用」(黑色的催淚彈 警告旗及橙色的開槍警告旗)的情況,而當時警察可能太緊張所以展示錯誤旗幟,他相信經過今次,警方會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胡椒噴霧或有長遠傷害

胡椒噴霧與催淚彈會否對示威者造成長遠 影響,現時仍有疑問。根據美國《毒理學與應用藥理學》期刊 03 年刊登的一篇研究文章指出,曝露於幾種不同配方的胡椒噴霧中的所有受試者,均出現持久深刻的角膜和結膜糜爛, 儘管部分傷害可能透過藥物治癒。

2013 年埃及曾發生一宗警察發放催淚彈 致多人死亡的事件,埃及首都開羅警方向囚車發放催淚彈,導致超過 30 名囚犯窒息死亡。 同年,土耳其亦有示威者遭警察以催淚彈襲擊後死亡的個案。

2014-12-30 02.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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