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經:唔平等洗死?
『那是 2081 年,終於人人平等……沒有哪個人比別人聰明些,沒有哪個人比別人漂亮些,也沒有哪個人比別人強壯些或者靈巧些。” 這種絕對平等由美國的設障上將及其手下士兵負責強制執行。那些超過正常智商水平的公民,需要以強制奴役的方式在耳朵內戴上一個微型智能收音機,政府發射台每隔 20 秒鐘就會發送一種尖銳的噪聲,以阻止他們“不公平地利用他們的大 腦”。年僅 14 歲的聰明強壯的英俊少年哈裡森•伯傑龍,不僅被強行刮掉眉毛,而且像奴隸和小丑一樣被戴上 300 磅重的破銅爛鐵,以抵消他的天賦優勢。』呢個係美國作家—馮內果
在 1961 年寫既情節。時間返到黎 50 年後既香港,先有 Hooters 因為只請身材豐滿既侍應而比平機會告岐視,再有酒吧因 有 ladies night 而比男顧客告岐視,真係令我諗起所羅門王嘅一句名言,『太陽底下無新事』。
唔知係咪因為大家都好迷法國大革命個種情操,所以一講到平等好多人都會講話緊係平等先好緊係平等先正義。而事實上人類早至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再去到今時今日女士之夜,人總會 對平等有不同睇法。而究竟係平等好唔好呢?
人生而不平等,呢樣本應係平常到不得了既事,佢生得高啲 你生得靚啲;佢音樂叻啲你運動叻啲,呢啲全部本身都應該係一 個社會既常態,亦應該係咁,因為有越多唔同既人,先會有一個越多元化既社會。咁你就可能會問,咁究竟有無平等係好呢?答案都係有既,就係法律上既平等羅,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呢種只係睇做過咩而唔睇出生既平等應該係我地唯一應該追求既 平等。可惜回望現時香港人對其他人,對平等既睇法,只睇血統 不問因由,以出身地自居,只睇其他人收獲不睇其他人付出,都不難想像點解 ladies night 會被判有罪。
樹仁佛利民
講結果唔講意願,專踢爆偽善大話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