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打工仔」和學生常到工廠大廈食堂「開飯」。不過根據《食物業規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規例》,工廠大廈食堂只可招待工廈內的員工,不能使用面向鬧市的逃生門招呼途人,現時大部分向公眾開放的工廈食肆可能已經違規。

記者:鄺梓軒 陳銘聰

編輯:唐家儀 鄧凱羚

9

工廈食堂正門有貼上「非大廈本工廠員工恕不招待」的字樣。

單是長沙灣工廠區一帶,已有五至六間工廠食堂對大街開放,當中不乏連鎖快餐店。雖然這些餐廳大部分都有在門口貼上「只招待工廠員工」告示,但逃生門前的餐牌和外賣紙,對象都是過路途人,與一般食肆無異。

部分工廠食堂,雖然沒有招牌,但面向大街的防火門沒有關上,讓街外客進入。一間工廈內的連鎖快餐店,更把本應讓工廈職員出入的門,經常關上,甚至把通道圍封,變成餐廳員工清洗碗碟的工場。街外顧客變成主要招待對象。 就觀察所見,以上食堂單是出入口,已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規例》對出入口和通道的規定。條例要求工廈食堂防火門必須由內向外開啟,並需要長期關閉。

18

工廠大廈食堂只可招待工廈內的員工,卻使用面向鬧市的逃生門招途人光顧。

食肆漠視條例 市民懵然犯法

《食物業規例》第132X 章第31 條中列明,工廠食堂是指「在某座工廠大廈內經營的食物業務,而其業務涉及出售或供應膳食於受僱於該座工廈內的人進食或飲用。」食環署曾於2002 年,大規模巡查本港工廠大廈食堂,但當時並未發現有食堂違反持牌規定。其後一年內,食環署亦只向五名違規持牌人發出書面警告,至今從未有食堂因違規經營而吊銷牌照。

在鄰近公司工作的楊小姐表示,她雖然不是工廈員工,但眼見餐廳「打開門做生意」,便入內光顧。另一位顧客梁婆婆亦不知道餐廳只能招待工廈職員。快餐店與工廈之間亦未有協調,快餐店經理胡先生稱,過去一年沒有任何政府部門巡查,或要求關上防火門。他表示,顧客理應由工廠大廈內的範圍進入食堂 ,不過快餐店從未要求員工核實食客身份,所以他們沒有刻意理會法例上有關工廠大廈內食堂的規定。

三部門同時監管 執法不嚴

深水埗區環境衛生辦事處高級衛生督察鄭雋指出,工廠食堂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地政總署及消防處三個部門共同監管。食環署會綜合各部門的指引,才發放牌照予工廈食堂,地政署限制了工廠大廈的土地用途,這些餐廳只能用作員工食堂。食環署表示,具體判斷工廠食堂的性質屬地政署工作範圍,他們必須等待地政署的報告,才能檢討個別食堂的發牌細則。而消防署表示,將加強巡查長沙灣一帶的食堂入口開放情況。

留言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