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港人愛到樓上咖啡店,部分店舖除了提供飲食,更會設有特定主題,例如與貓狗共餐,吸引不少人光顧。不過,原來部分經營者只申領會址合格證明書(即會社牌照),並沒有食肆牌,以避免食環署監管;但同時店舖又沒有嚴格執行會所牌中只服務會員的條文,任由公眾光臨,與一般食肆無異。

記者、攝影:歐陽梓茵 石衍彤 袁詩慧 
編輯:周展樑 王穎琪 李敏怡 

會社牌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會社」是指任何法團或社團,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而組成;同時該會址只有會員及其同行賓客才有權使用。在領牌方面,領會社牌與食肆牌要求不同,後者在衛生及消防上,要求較高,但兩者同樣可以提供食物。目前全港有約600間持會所牌的場所,當中不少樓上咖啡店位於舊式大廈,因樓宇結構或通風設備問題,或不符合食環署所發出的食肆牌照要求。根據牌照事務處數字,違規經營會社檢控個案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74宗,升至2015年的170宗,增1.3倍,今年截至10月底亦錄得152宗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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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制度形同虛設 

雖然條例上要求,會社只能服務其會員及同行賓客,不過記者光顧了四間只領取會社牌的樓上咖啡店,發現並非所有店舖均限定接待會員,與光顧一般食肆一樣。記者光顧其中一間位於彌敦道的樓上咖啡店時,發現店舖未有貼上「只招待會員」的告示,而職員亦沒有要求記者入會後才能享用服務與食品。當記者主動問及是否需要申請成為會員時,店員甚至表示「無此必要」。

記者亦到訪一間以日本動漫作主題的的樓上咖啡店,雖然經營者有在店外當眼位置貼上「只招待會員」的告示,以及申請會員的詳情,不過在光顧其間,職員完全沒有提及需要申請為會員,反而是在結帳時,派發一張「優惠證」,可藉此儲印花,以及獲取其他優惠,而過程中並無索取記者任何個人資料。

雖然有店舖要求記者填寫個人資料申請為會員才能入坐,不過當再追問原因時,對方表示店舖只領會社牌,故循例上需要做足。

除了會員證的問題,亦有店鋪衛生上未符食肆要求。該店以鋪內飼養的鸚鵡為招徠,雖有貼着指引,列明與鸚鵡接觸時要徹底消毒,而且要在店主在旁的情況下才可以接觸鸚鵡,但記者發現鸚鵡在店員煮食及送餐時,都在店員肩膀上,而根據《食物業規例》,在處理食物的房間,不能有活的禽鳥或動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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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會突擊放蛇 

對於有店鋪疑似利用會社牌,遊走灰色地帶,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認為,店鋪應依法申請食肆牌;惟法律上沒有禁止店舖領取會社牌經營。至於食物安全方面,他認為除非出現食物中毒,否則政府都不會擔心;而且現時樓上咖啡店較少出售高危食品,相信食環署有足夠的安全評估,並會與民政事務總署協調工作。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

至於如何打擊一些違規樓上咖啡店,張宇人指食環署會巡查樓上咖啡店,但一旦發現違規行為,不能即時檢控,只能交回民政事務總署跟進;而且,民政署不能不斷派人放蛇,檢控店舖是否會員限定。他認為政府應收緊,甚至取締會社牌照,令兩種牌照的持有店舖受同樣程度監管。

對於涉嫌違規,民政署表示,一向致力打擊違規經營會社,會視每宗個案的情況搜證,包括進行突擊巡查或「放蛇」。而食環署則表示,會定期派員巡查提供餐飲服務的會社,以檢視其環境衞生情況及相關的食物安全。

牌照知多點 

根據現行法律,食物環境衞生署可批出不同食肆牌:持有普通食肆牌照的店舖可以明火煮食,沒有任何食品種類限制,並可向大眾售賣;而持有小食食肆牌照的店舖不可以明火煮食,並只能售賣特定食物種類。兩類牌照有效期均為一年,其後每年續牌。而會所牌則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設立原意本是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及服務,並提供只供會員及其賓客使用的會址,但法律監管範圍只包括消防與屋宇安全,如只能使用電力作為燃料,並且限定會社只能向會員提供服務,然而食物安全及成為會員的門檻等卻不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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