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嗚:賤人與鄙人
「佢正一賤人,反口覆舌,乞人憎!」
「這是賤內……」
以上兩例的「賤」,解釋不同。第一例指「賤格」;第二例卻是謙詞,「賤內」即「我的太太」,於今已鮮見鮮用。
《廣雅.釋言》:「賤,卑也。」在古代,中國人便懂得這麼自謙,謙到說自己「賤」;《論語.子罕》:「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文中的「吾」,即孔夫子,他也自我作「賤」。《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我,賤人也,不足以令尹。」「賤子」,非指自己的兒子,這也是自謙之詞,鮑照《代東武吟》:「主人且勿喧,賤子歌一言。」不過,以「賤」稱呼自己者,今已不用了。在電視劇裡,還偶聞「賤臣」、「賤妾」。
與「賤」同義的乃「鄙」,現代一些書函中,仍見應用。如:「鄙 人乃某公司的營業代業,茲有貨物一批,願供採納……」
「鄙人」本義,見《荀子.非相》:「楚之孫叔敖,期思之鄙人也。」 楊 注:「鄙人,郊野之人也。」因此,「鄙人」就成自謙之詞。《宋書. 伙京 蒯恩傳》:「命朝士與之交,恩益自謙損,與人語常呼位官,而自稱為 鄙人。」
「鄙人」也可簡為「鄙」,《太平廣記》卷一五九《琴台子》:「鄙為崔氏妻,有二男一女,男名琴台子,鄙尤鍾念。生六十日,鄙則謝去。」
「鄙」在現代漢語中,可用;然「賤人乃某公司的……」,則笑死人矣。
黃仲鳴
新聞與傳播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