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土地 為增加土地供應,政府致力推動社區重建、填海、開發荒廢農地等工程。但事實上,不論市區或是偏遠鄉郊,也不難發現空置樓宇的蹤影,包括未曾建築完成的清水樓和日久失修的唐樓,當中更涉及發展商囤積土地、居民全數遷出、樓宇過於殘舊等因素。本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區的空置樓宇,不少丟空十年仍未有人入住。


記者:王穎琪 朱珮琳
編輯:馮瑞洋 陳映霖

粉嶺北石湖新村旁,有多棟空置多年的三層高清水樓,該地位置偏遠,人煙稀少,附近的石湖新村和馬屎埔村村屋也只有少量市民居住。俗稱「鬼屋」的多棟空置樓宇佔地廣闊,但每棟只建了三層,沒有任何裝潢及間隔。

發展商停建 待發展計劃通過

附近居民尹小姐指出,該處空置十年有多,她憶述當時只建成了個「殼」便突然拆棚,此後便一直丟空直至現在。但她表示間中仍看到有車輛駛入,懷疑是發展商定期進行觀察及保養。

該片空置土地位處仍未通過諮詢的粉嶺北發展區,由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所擁有,新世界企業傳訊部回應本報記者查詢時指出,由於政府正進行前期工程,集團為配合政府對該區的發展計劃,遂暫停發展此項目,待方案落實集團才作詳細研究及決定。

馬屎埔村內的房屋已荒廢,相當破舊。(王穎琪攝)

馬屎埔村內的房屋已荒廢,相當破舊。(王穎琪攝)

位於深水埗南昌街 14 號、近界限街交界的為群公寓,於1957 年落成,是一幢六層高街角弧形唐樓,已丟空約廿載,直至最近才公開招標放售。

自幼於深水埗長大、並現於為群公寓對面車房工作的麥先生,見證了為群公寓的變化和丟空歷史。他指,三十年前為群公寓由公寓改為出租劏房,直至業主過身,業主的後人亦甚少打理,公寓至今已經空置約二十年。由於公寓地下的鐵閘日久失修、破爛至如同空設,曾有露宿者入內霸佔公寓,為時約五、六年,直至今年四、五月,政府人員包括地政署職員及警察,上門驅趕露宿者。

為群公寓位於南昌街 14 號、界限街交界,為一幢於六十年代建成的街角弧形唐樓。(朱珮琳攝)

為群公寓位於南昌街 14 號、界限街交界,為一幢於六十年代建成的街角弧形唐樓。(朱珮琳攝)

業主丟空 市區樓廿年無人住

現時,為群公寓已重新裝上新的鐵閘,避免外人闖入,並公開招標發售,於本年 11 月 11 日中午 12 時截標。另外,位於桂林街 149 號的富雅閣,70% 單位丟空約十年,未有出租或放售。有附近的食店職員表示,富雅閣全幢大廈只有數個單位有住客。去年二月,發展商同珍集團在未有提供樓書及價單的情況下,託區內代理放售部份單位,懷疑違反一手銷售條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至今仍在調查中。

空置稅爭議大 多年未獲採納

針對物業空置問題,2011 年起,本港不少立法會議員提出開徵房屋空置稅,增加囤積物業者的成本,使業主出租或售出單位,以期解決住宅供應不足的問題。不過,相關建議甚具爭議,至今未有被採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發表 2013 年施政報告後亦曾表示,不排除設立樓宇空置稅。

不過運輸及房屋局近日回覆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政府現時無意開徵私人住宅單位空置稅或相關措施。當局解釋,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顯示,截至 2014 年年底,私人住宅的整體空置率為 3.8%,反映囤積私人住宅物業的情況並不顯著。而房屋無論放租或放售,在尋找買家或租客、議價或是翻新單位的過程中,亦難免存在一段物業空置的時間,屬市場運作中必然產生的現象,故無意開徵私人住宅單位空置稅。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不支持推行房屋空置稅。他指從經濟角度來說,市場上的住宅樓宇需有一定的空置率以維持流動性,這些情況屬於正常。他認為以現時本港 3% 的空置率來說,空置住宅數量少以及正常,推行空置稅是治標不治本之法,不實際亦沒有必要。在執行上,「空置」的定義難以界定,若發展商建成後遲遲不拿入伙紙也難以將其課稅。

現時,不少國家透過徵稅等措施避免土地資源被浪費。例如,法國一些城市規定,房屋閒置一年,業主須繳納價值物業 10% 的罰金,若房屋仍然空置,其後每年的罰金將遞增;荷蘭法律則規定,當地人可以入住閒置一年以上的房屋,業主拿不出房屋並非空置的證明,就需要免費提供他們的空置房讓人入住。亦有一些國家會清拆閒置的房屋,以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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