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此失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早前將個人租訂收費設施,可預訂時間縮短至10天,以減低「黃牛黨」炒賣的機會。但有運動員批評新修訂為他們帶來不便,影響日常練習,建議設球隊訂場制改善問題。

記者:林珮鑫 李恩博  

編輯:鄒昊亨 潘穎苗

在新制度下,康文署轄下康體設施的可預訂時間由30天縮短至10天。不少市民反映,實施新制後炒賣場地的情況的確大大減少。
但另一邊廂,市民亦因為只有 10 天可預訂時間而少了選擇,而繁忙時間的競爭更大幅增加,令市民要鬥快爭取場地,訂場變得更困難,而當中影響最深的便是要經常練習的運動員。
一鳴女子排球隊總教練馬家豪認為,新制度加劇網上訂場的競爭,令使用者很多時候都不能成功訂場,尤其是星期五及六。他表示,曾經有球員於清晨六時正到達九龍灣體育館,卻已經要排第十名,故認為這只是一個「碰碰運氣」的最後辦法。
十日訂場制競爭激烈
除了球隊外,不少市民均對新制表示不滿。他們指出,實施新制後,預訂室內羽毛球場便要鬥得「你死我活」,又指在新制下沒可能訂到繁忙時間的場地,唯有訂非繁忙時間及元朗等偏遠地區場地。
沒有場地讓球隊練習,亦大大影響了賽前備戰及部署。大專排球隊隊長方健銘批評,新修訂不明智,因當局未能善用資源,令運動員不能享用康樂設施。他建議康文署恢復舊制,或將預訂時限設定為至少兩個星期,令使用者更容易適應。
由於訂場時間倉卒,球員往往因為沒有一致的時間而不能練習。駿青排球隊隊員蔡衍俊表示,一隊球隊 20 至 30 人,要在 10 日內遷就各人的時間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一旦訂不到週末,便有很多球員因要上班而不能練習。
球員建議設隊制訂場
蔡衍俊又指,即使放棄室內體育館而轉到「街場」練習,球隊的表現亦會大受影響,他說:「街場與室內場無論球速、場地硬度及風向等都不一樣,在如此環境下練習,比賽時球員很難發揮得好。」
他建議政府應設球隊訂場制,只要一隊人有 15 個球員便可以用球隊的名義去訂場,而使用場地時則必須要有 15 人或以上才可簽場,這樣便可確保不會有人濫用球隊名義,而又可以讓球隊有足夠時間準備練習日程。
不過,在新制度下亦有市民表示預訂非繁忙時間的場地較以前容易。習慣每星期都打羽毛球的李先生表示,現在少了炒賣場地的情況,他解釋:「現在預訂時間短,增加炒場人士和收錢約戰的搞手風險,改制前他們有 30 天找客人,現在只有 10 天,難找客源,所以能達到康文署的目的。」他又表示,由於少了炒賣場地,因此訂非繁忙時間的場地較以前容易,對他們有利。本報亦就運動員的意見向康文署查詢,惟截稿前仍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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