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欠完善 斜槓族堀起 零工經濟或成隱憂
晚上八時許,24歲的嘉浚下班回家,打開電腦開始他的第二份工作。嘉浚白天是一間葡萄酒公司的市場推廣員,同時擔任編劇、攝影師等工作。他有一個名字——「斜槓族」(Slashie),也是香港五十多萬零工經濟大軍的其中一員。
記者:梁敏義 張淑婷 唐頌欣 謝子諾 陳家聰 梁翠麗
攝影:梁敏義 唐頌欣 陳家聰 梁翠麗 文紀喬 李宛霖 張倩婷
編輯:郭嘉輝 陳極彰 吳家耀 錢慧琦 林澤民 林沅旻
版面編輯:文紀喬
多元職業 收入不穩
「大學畢業後,我跟同學的投資不一樣,他們投資現金,我則是投資未來方向。」陳嘉浚大學修讀資訊管理系,兩年前從大學畢業,沒有像一般畢業生,選擇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反而投身「斜槓族」。他白天從事市場推廣,負責管理 Facebook 專頁、舉辦試酒活動等,下班後及空餘時間,則為經紀公司撰寫脫口秀劇本及攝影工作。
嘉浚畢業後曾獲公司取錄正職,但崇尚自由、熱衷嘗試的他,明知「斜槓族」收入不穩,亦寧願放棄全職工作,當一個「斜槓族」探索不同興趣。現時白天的市場推廣工作為短期合約,其他工作則按項目給予報酬。在旺季,他月入約$25,000,而在淡季及放假,收入只有$10,000 多,「我的收入比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還少,但這麼早決定鐵飯碗很浪費。」
美國《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Marci Alboher,在 2007 年創了一個概念「Slash」(斜槓),指愈來愈多年輕人不再滿足於單一職業,同時擁有多重職業和身份,他們介紹自己時,會用「/」來區分自己不同職業。
不過,「斜槓族」非年輕人專利,近年有不少中年人士,在人生下半場轉換一個新環境。54歲的陳立業(Lambert)三年前放下珠寶公司副行政總裁身份,成為「斜槓族」一分子。他回望過去一直賺錢,希望趁自己仍有能力回饋社會,「該賺的錢已賺了,人生還有 30 年,應該如何利用?」
Lambert 興趣多元,同時兼任電台主持、專欄作家、大學教授及福音歌手。他熱衷教育。在多間院校擔任客席教授,同時為學生做在職培訓及職業輔導,常與學生聊天。他說大部分學生想獨立自主,「斜槓族」能涉獵不同工種,但認為每人的風險管理不一樣,不能單為興趣,亦要明白「斜槓族」沒有穩定收入。人到中年才想到「追夢」,Lambert 直言沒有困難,與年輕「斜槓族」相比,比較沒有財政壓力,他在商界打滾 30 多年,一直任職管理層,亦有不同投資,也可靠投資回報可過活。
根據統計處 2015 年數字,香港有 52 萬名彈性工作者,包括臨時工、兼職人士及自僱人員,佔全港就業人數 13.9%,人數在過去十多年大幅增長。短期工作模式愈趨普及,創出另一種經濟形態——零工經濟(Gig economy)。
零工經濟指人們通過互聯網平台簽訂各種工作合同,通常是短期工作和零散工,例如像嘉浚及Lambert般的「斜槓族」及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
短期工作 職場新趨勢
華生職場顧問公司董事孫立民認為,不少公司為節省經營成本,例如強積金、醫療福利等,按工種而聘請自由工作者。以他的公司為例,其主要業務為僱員輔導,因晚間輔導員人手不足,所以聘請兼職輔導員。彈性工時,但入職要求與全職一樣。至於非主要工作如平面設計,他們會招聘自由工作者,要求亦相對較低。
香港有不少企業改用零工模式,他指與市場需求轉變有關。就零售業而言,商品以前要經生產商、代理、零售才到達消費者手中,但現時流行網上平台交易,運作成本降低,售價亦自然降低,「現在很多網店,實店設於工廈,顧客在網站下單,如要看實物就到工廈,不用長期開店。」他又表示現今資訊發達,出現很多格價網站,價格透明加速推向零工經濟。
他又認為零工經濟不僅包括「斜槓族」及自由工作者,而是透過大型平台,讓一些個人擁有的資源投放於市場,「你看到Uber、Airbnb,甚至淘寶,其實他們都是用這個概念,開發未活用的資源。香港中電也有回購太陽能計劃,市民在家中用太陽能發電賣給他們。」他指銀行以前會經營保險,但因不是其主要業務,銀行會將保險部門外判。
他指不少公司都想運用市場已有的人力資源,他們彈性時間、在家工作,對公司有好處。但另一角度,孫立民直言「斜槓族」見工時仍被「歧視」。他指「斜槓族」可分為「防守型」及「進取型」,前者指工作者本來有一份正職,於空餘時間發展副業,後者則指一人身兼幾份兼職。
人事顧問在招聘期間,對「斜槓族」印象有保留,「人事部看到你的履歷,沒有一份正職,覺得他們不定性。」而一般公司亦不歡迎同事做「斜槓族」,認為他們未能專心工作,加上公司政策要求員工取得批准後才可兼職。孫立民建議年輕人當「防守型斜槓族」,先體驗職場文化,在有正職基礎下才發展副業,從而發掘自己的興趣。
在職貧窮成主因
零工經濟在港悄然興起,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邱林川認為,社會有崇尚創業、嚮往自由的傳統,另一方面,香港在職貧窮情況嚴重,特別是年輕人缺乏向上流動的渠道。根據政府數字,專上教育程度的在職貧窮人士數目,由2012年的1.84 萬人,增至2016年的2.83 萬人,短短四年間上升53.8%。新增的約一萬人中,約5,600人為兼職人士,當中3,300人18 至24歲青年,超過八成為學生。
他認為零工模式對香港的短期經濟影響不大,因香港早有大量零散工,零工經濟只是延續及強化過去總體趨勢。但對年輕人的影響則不容低估,因為他們大量使用智能手機,網上提供大量機會接觸工作資訊,但在勞資關係不平衡的情況下,他們議價能力特別弱。
邱林川表示:「零工經濟在年輕人群體中日漸普及,恐令這代人的人生規劃更短視、事業發展更艱難。」年輕人的工作態度繼而影響香港中長期經濟,他指整體經濟會缺乏發展方向,年輕人因此只想「搵快錢」,變得更加短視。
他認為零工結構可補充主體經濟,對未來香港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更有利,但不宜成主流,「假如斜槓族為主流,影響十分負面,會出現更嚴重的貧富差距,也會如十多年前的日本出現社會經濟下流的情況。」他認為斜槓工作易上手及賺錢,吸引年輕人應徵,但背後常有陷阱,如拖欠工資、沒有工傷保險,加上香港勞工保障體系不健全,一般僱員的保障意識亦薄弱。
正如邱教授所指,自由工作者以自僱人士形式出售服務,並不受僱於任何公司,因此勞工處的《僱傭條例》並不適用。勞資雙方自行訂立合約,即未能享有最低工資、勞工保險及僱主強制性強積金等保障。如果遭到拖欠薪金,他們無法向勞工處求助,只能當作商業糾紛,循法律途徑追討賠償。
合約模糊 寧受剝削
「我明明屬自僱合約,但條約卻像僱員合約,例如限制上班日子及定期開會,也不能招收跟中心同區的學生。」23 歲的劉小姐曾於學校及藝術中心全職教跳舞,但發現工作需兼顧太量行政工作,加上朋友指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的薪金較高,上班時間亦比較彈性,能夠讓她繼續進修音樂,於是兩年前在網上及琴行接洽教琴工作。
劉小姐與琴行簽了一年合約,期間因急事而提前幾個月解約,公司要求她賠償完約前的收益,金額約五位數。劉小姐就合約條款跟公司爭執,她認為自己薪金不算多,卻要賠償大筆金額,合約雖有說明要賠償,但該條例字體較一般小,涉誤導之嫌。後來她向香港音樂導師工會求助,律師至今仍在處理事件,「工會有律師給予專業意見,讓我知道合約中有多少條文不合理及無須履行。」
她事後得知不少自由工作者也有類似經驗,發覺合約條款不清晰,「公司看似想嚴格地控制自僱員工的上班時間,而不是想與他們合作。」因上網接案方便,亦不用受到傳統公司束縛,儘管曾與僱主發生糾紛,但她仍無意重返全職工作。她認為自由工作者一直面對勞工問題,但相關措施不多,唯有閱讀清楚合約條款以保障自己權益。
像劉小姐敢於追討的自由工作者並不多,職工盟個人及社區服務行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劉家樂表示,大部分自由工作者會選擇啞忍,一次又一次遭僱主剝削。「他們不敢追討,因行業窄,對方勢力太大,怕被人抹黑,令他們情願啞忍。他們啞忍情況過久,有些公司恃著自己有些名氣,就利用這情況去壓榨員工,特別在演藝行業發生。」
招聘平台 不受監管
一般職業介紹所受《僱傭條例》及《職業介紹所規例》規管,不少自由工作者於網上求職招聘平台尋找工作。劉家樂稱平台即使收取佣金,但開宗明義表明不是僱傭關係,亦不受勞工處監管。以中介費為例,根據法例,職業介紹所可收取的佣金不會多於第一個月工資的10%,但網上平台多數會收取50%以上,甚至是首兩個月的服務酬金。
自 由工作者可以透過勞工處,檢查網上平台是否持牌,但如果他們聲稱平台沒有僱傭關係,勞工處亦不會受理。劉家樂稱,即使自由工作者感到受騙,採取法律程序亦不容易,「受害人只能民事訴訟,但他們要找很多的案例,去支持自己的立場,這樣是相對困難,他們不熟悉法律便會放棄追討。」
他指大部分個案跟拖欠薪金有關,「拖糧是這個行業的常態,自由工作者不像全職人士有欠薪法例保障,拖半年糧是正常的事,甚至拖幾年都試過。」他們亦常面對被公司壓價、版權被竊取等情況,尤其在文字及藝術行業,公司有不同的原因說他們的作品不適合,但最後拿取成果而不付錢。因不受勞工條例保障,自由工作者只能透過法院追討賠償,他們被拖糧金額一般在五萬港元以下,就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港企宜仿效歐洲做法
平面設計自由工作者陳凱希(Mack)於2017年建立「香港自由職業者資訊站」,因為看到海外有網站讓自由工作者交流資訊,認為香港有需要設立一個聯盟,於是與幾位朋友開發這個網站。
Mack亦曾遭不公平待遇,四年前有客戶透過網站找他,要求他設計公司商標及印刷品,「對方同是香港人,在商談好交貨日期及報價等細節後,我二話不說便接下生意。」項目開始後,對方卻提出要他先購買素材及模版等材料,Mack 沒有多加考慮便答應,後來發現扣除成本後,酬金已所剩無幾。
歐洲地區如英國及荷蘭,自由工作者佔總就業人口的15%,亦有增長趨勢。Mack認為歐洲機制較完善,例如以里程碑(Milestone)方法付款,保障雙方利益。有香港接案平台已開始仿效歐洲做法,「視乎項目時間,公司或發案人預先支付一筆首期的50%,完成後再支付尾款50%,有些國際慣例則會分三期支付。」
保存記錄 免除爭議
劉家樂建議,自由工作者應保持良好記錄習慣,如工作、出糧紀錄,及善用通訊軟件,因能保存對話紀錄,如果要追究都有證據。劉家樂稱,職工盟曾向政府反映勞工保障問題,卻未有獲得勞工處回應,「現在的自由工作者人數愈來愈多,凸顯勞工政策越趨落後。」
他認為,在進入法律程序前,勞工處可作調解角色,「大部分糾紛都是爭議僱傭關係,其實可先經調解後訴訟,政府有空間去做,但現時政府不正視自由工作者數目的增長,不清楚政府有否把自由工作者計算入勞動人口在內。」
勞工界立法會何啟明認為,零工經濟的工作模式愈趨普及,內地專車司機、上門服務盛行,均屬自由工作模式,若香港增加這類工作模式,工作者透過網絡平台接洽工作,需釐清誰是僱主或自己是否自僱人士。他同時關注工傷問題,「自由工作者沒有勞工保障,如有工傷,僱主沒有責任,但僱員又沒有購買保險,誰為他們負責?」他建議政府修改《僱傭條例》,降低受到勞工法例保障的門檻,或清晰界定勞工和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