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條例存漏洞 工聯進修中心欠監管
《教育條例》訂明,所有學校均須註冊或臨時註冊。雖然條例同時容許符合特定條件的機構申請豁免,但本報發現有獲豁免註冊的機構所提供之課程質素參差,使消費者得不償失。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教育條例》存在漏洞,學員不滿只可向消委會投訴。
記者、攝影:田思明 梁柏琛 趙一禕
編輯:梁芷維 王穎琪 李卓謙
版面編輯:李卓謙 古浚民

工聯會每季均會開辦不同類型課程。
工聯會業餘進修中心多年來提供不同種類課程,因價格相宜,吸引各階層市民報讀。然而,近年網上有不少曾報讀有關課程的學員批評,課程質素參差不齊,師資來歷不明。
教師欠專業
黃先生曾於中心報讀初級日語課程,他說選擇工聯會課程全因價錢相宜,而自己又從未學習日語,便決心一試。上課時他發現導師有欠專業,不但於堂上嘲笑同學能力不濟,更推銷自己在中心以外開辦的日語文法班。黃先生指上課就像導師的個人演講,「打算課程完畢後可以講到一句完整句子,誰知全班八、九成同學都講不到。」
黃先生認為導師教學內容鬆散,不按課程大綱教授,令學生無所適從。現時他正於其他教學中心繼續學習日語,他形容上課氣氛不但較工聯會中心好,而且導師教學用心,進度循序漸進。黃先生補充,現時報讀的日語班學生人數比工聯會課程多,但教學質素未有因人數增多而受影響。

黃先生直斥工聯會導師不專業。
另一位曾報讀工聯會課程的葉先生指出,不同類型的課程教學質素也不同。他自己去年曾報讀阿拉伯文班,原本希望學到基本發音及對答,但課程的外籍導師只帶領同學反覆朗讀句子,一旦有初學者感到困惑便影響課堂,導師又會於堂上談論習作,拖慢教學進度。葉先生形容該課程「學完等於沒學」,不過他並非一面倒批評,他曾報讀中心的水彩畫班和掃描畫班,指這些課程內容相對實用,令他的繪畫技巧有進步。

葉先生指工聯會課程質素有好有壞。
為進一步了解工聯會的課程的質素,記者親身報讀中心開辦的「六頂帽子思考法」課程。導師於兩節課堂上,簡述了「六頂帽子」的使用方法,以及與學員討論如何「思考帽子」套用至不同個案。導師聲稱課程有23人報讀,最終只有15人出席。

記者直擊課堂實況。(隱蔽鏡頭拍攝)
資料顯示,「六頂帽子思考法」由心理學家Edward De Bono提出,課程版權由新加坡的Edward De Bono Training Pte Ltd擁有,而思卓培訓是香港唯一獲正式授權的教學機構。記者在課堂上收到一份筆記,當中註明部分圖片來自網上百科全書「智庫百科」,但其他內容的來源未明。記者向思卓培訓查詢課程授權事宜,對方回應指工聯會並無得到他們授權,但未有提及會否有任何法律行動,亦未有回應筆記是否有侵權。

導師派發的筆記,部分內容列明擇錄自網上。
記者曾多次嘗試聯絡工聯會,希望他們回應事件,惟截稿前仍未得到官方回覆。
根據《教育條例》第10(1)條,所有學校均須註冊或臨時註冊,惟在2016/17年度教育局分區學校名冊內,並無任何一間工聯會業餘進修中心的註冊紀錄。

工聯會業餘進修中心多設於舊式大廈。
曾獲豁免註冊
記者向教育局查詢,局方確認中心曾獲發豁免令,但未有透露豁免令詳情和豁免原因。當局指豁免令一般只有數月至不多於一年的限期,學校若希望於限期屆滿後繼續開辦課程,必須重新向教育局申請豁免或註冊為正式學校,但《條例》並無限制同一機構可獲豁免的次數。
當局又提醒市民,可直接向機構查詢是否已根據《教育條例》註冊為學校,而獲豁免的學校亦應確保其開辦課程及師資質素。市民報讀任何課程前,應了解相關課程內容、收費及師資,以保障自身利益。不過由於獲豁免機構於豁免令有效期間,不受《教育條例》相關條文所規管,故教育局沒有相關投訴數字。
記者同時向消費者委員會查詢,希望得到針對獲豁免教育機構課程的投訴數字,不過消委會回應指他們沒有作特別分類,僅提供包括私人補習、補習班、技巧班、遙距課程及專上教育服務的整體投訴數字。消委會指,市民若遇到不公平交易,如貨不對辦,或對服務不滿等情況,與商戶交涉不果後,可向消委會投訴,會方將按投訴人意願,以調停人身分處理投訴,協助雙方解決糾紛。
法例難保質素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成員梁耀忠認為,工聯會中心獲豁免註冊,是由於中心提供多元化職業訓練課程,他認為相關課程可由僱員再培訓局代為監管,只是工聯會同時於職訓課程外,開辦一些非進修性質課程,條文現時難以監管此等課程,他認為《教育條例》存在漏洞。梁耀忠亦指僱員再培訓局及《教育條例》的監管主要是保障學員安全,但要保證課程質素並不容易,學員如有不滿,只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梁耀忠認為要監管課程質素並不容易。
《教育條例》第 9 條
根據《教育條例》第9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豁免任何學校受本條例管限。而完全由政府營辦及管制的學校,以及純屬宗教性質的學校,則可獲永久豁免。
同時,該等學校仍可提出註冊申請,亦可獲註冊或臨時註冊,倘若該校獲得註冊或臨時註冊,上述豁免即停止生效。
資料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
六頂帽子思考法
「六頂帽子思考法」由馬爾他心理學家Edward De Bono,於1980年代在其同名著作中提出。每一頂「思考帽子」均代表一個思考角度,包括:
白:事實與數據
紅:直覺與預感
黃:正面思考
黑:風險評估
綠:創意或新想法
藍:邏輯思維
這種思考方式著重「水平思考」,避免一般「垂直思考」產生的問題,有助全面考慮事情和加快決策。不少學校和企業均應用此方法來訓練學生或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