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中藏消防危機
安全隱憂 政府今年9 月實施針對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條例》,以改善行人路貨物堆積的情況,不過,條例並不規限商場用地。本報記者發現旺角中心部分店舖將貨物置於通道,甚至走火通道都堆積雜物,暗藏消防危機。
記者:尹鳳生 馬翠怡 張雅琳
編輯:黎瑋珊 熊美芝
旺角中心位於彌敦道,有超過300間店舖,以售賣時裝及飾物為主,吸引不少年青人。自今年5月,有業主將部分位置改裝成「美食街」,開設近10間售賣小食及飲品的店舖,令人流更多,更經常出現人龍,使通道非常擠迫。
通道多雜物 市民難逃生
本報記者到商場視察,發現雖然其設計符合《消防條例》中,規定商業樓宇需提供最少1200毫米闊度行人通道的要求,但不少商戶為了擺出更多貨品,都將貨架放於商場通道,令原先4呎闊的通道,縮窄到2至3呎。當假日或放學時段等人流高峰期來臨,令原本已堆積貨物的通道,更加擠迫。
除了行人通道,記者亦到走火通道觀察,發現被大量雜物,例如發泡膠箱及垃圾等堵塞。根據《消防條例》,所有走火通道必須暢通無阻,而消防系統亦不能被雜物阻塞。
經常到該處的楊小姐表示,商場環境擠迫,人流高峰期時,常常水洩不通,有時要走進其他店舖,等待人潮過去才可在通道行走。另一名到商場購物的市民張小姐亦認同,表示假如發生火警,市民「實走唔甩」。至於中學生李先生,亦表示未有美食天地前,逛街時已不時出現人潮擁擠的情形,設置後現時的情況更為惡劣。
消防難執法 議員倡嚴懲
旺中擠迫情況引起市民憂慮,旺角消防局局長林明業表示,消防人員會根據屋宇署《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的基本準則,檢查樓宇是否違反「寬度不少於1,050毫米」的標準。在一般程序上,會先確認樓宇通道是否屬於逃生途徑,若發現通道有阻塞,就會要求相關負責人,例如管理公司、大廈立案法團清理雜物。
在接過記者的查詢後,當局曾派出人員巡查商場走火通道。林明業表示,巡查時有貨物在樓梯進出,不過當時另有清潔人員掃除垃圾,未有造成阻塞。至於行人通道,當時商場亦能保持屋宇署要求的最低限度,故未有執法。不過林明業亦表示,旺角中心情況比較特殊,商業旺地人流量很大,較難處理。而且消防局執法時,商戶會事先「收風」做事。工作人員到場檢查時合乎規矩,但走後立即「打回原形」。他表示對該做法無可奈何,亦無法長時間監督,但每次檢查都會與商販溝通,提醒佔用者和管理人員要多加留意。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認為消防通道阻塞是不能容忍的,一旦發生意外,無法確保市民安全。他表示商場應遵從法例指引,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局亦要加強執法,並要嚴懲違規者令其自律守法。

走火通道被大量雜物阻塞。
《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
香港在1995年通過了《殘疾歧視條列》,確保殘疾人士有適當通道進入公眾人士有權進入或使用的地方。此手冊考慮殘疾人士及長者的需要,制定通道及建築物內部設施的設計規定,期望為大眾提供更方便及暢通無阻的通道。當中規定包括停車場、通道、斜道、照明等項目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