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例代表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立法會選舉將於本年 9 月進行,議席花落誰家仍不得而知,但箇中的選舉制度仍是一個經典的政經詞彙。
本港立法會自 1998 年起採用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來自不同政黨的參選人會組成名單參選,在選民投票的時候,是投票予某一個參選名單,而非投票予特定候選人。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議席亦是採用比例代表制,例如在 2012 年的 選舉中,民協馮檢基便是夥拍黨友黃大仙區議許錦成參選,但最終只有馮檢基當選。簡單而言,比 例代表制是按照得票比例分配議席,例如九龍東選區有 5 個議席,以選舉委員會九龍東最新預計人口 108.46 萬計算,假如選舉中有 100 萬張有效票,票數的五分之一即 20 萬票便是當選門檻,取得 20 萬票以上的名單則保證會有一個議席,在名單中的第一名參選人將會當選;若得票達到 40 萬, 意味名單得到九龍東五分之二的有效票數, 在“五分之一得一席”的原則之下,同一名單中的第二名亦能當選。
如果選區出現未達到當選門檻,但仍有剩餘議席的情況下,又應該如何處理?本港比例代 表制亦採取「最大餘額法」,即是利用有效票中的餘票分配餘下議席。複雜概念應該利用實例解 釋,例如在 2008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選區中,有 7 個議席,當選門檻為 5,1561 票,為有效票的 14.29%,選區中只有民建聯劉江華名單達到門檻要求,取得 10,2434 票,共佔 28.38%,基於「取得門檻票數則保證會有一個議席」的原則下,劉江華順利當選。在計算基本門檻後,將以「最大餘 額法」進行排序並分配餘下 6 個議席,劉江華名單的 28.38% 扣除 14.29% 票數,剩餘 14.09% 餘票, 餘票數量排列第一,因此其名單中排名第二的陳克勤當選,餘票數量第二名為社民連梁國雄名單, 佔 12.4%,第三為民主黨黃成智名單,如此類推,計算出另外 6 名當選人。
在比例代表制下,議席基本上會相對平均地分配予各參選名單,令規模相對較小的政黨亦能取得議席,使不同政黨亦能在選舉中「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