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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精神挑戰法律 街頭文化難被保育
【本報訊】街頭塗鴉最初源自八十年代的紐約,是利用城市空間進行的創作,亦是黑人文化與草根文化的一種表達方式。時至今日,許多人仍會認為塗鴉是非主流文化,只能出現在後巷、角落等位置。但不少噴漆色彩正走進商場、大街店舖,政府甚至邀請國際及本地藝術家,以外牆塗鴉活化後巷。塗鴉由冒著被拘捕風險的街頭文化,漸成為有價有市的裝飾。塗鴉藝術抬頭,箇中精神又是否依然存留?
記者:陳映霖 張瑋庭 陳慧盈 鄧雪玲
編輯:楊汶薏 李寶善 陳衍揚 周兆恒
要說最具香港特色的塗鴉作品,一定非「九龍皇帝」曾灶財的墨寶莫屬。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環境及室內設計系助理教授黃國才指,曾灶財在香港「畫」了數十年,他的創作不是沿用美國的強硬設計,但手法與塗鴉很相似。曾灶財同樣在公眾地方,如天橋底、電箱等創作,只不過他是以水墨的方式繪畫而非噴彩。當中所書寫的都是他自己與祖先的名字,表達的是自己的身份、歷史以及對抗殖民地政府,抒發對當時社會的不滿,與其他塗鴉大師有共通之處。
除了九龍皇帝的墨寶,原來平民百姓手上的粉筆也可沾一下塗鴉藝術的才氣。雨傘運動期間,市民將標語寫在牆壁及路面上,已是塗鴉的雛型。藝術團體Smile maker的創辦人接觸塗鴉已有十一年的Tim指,在路面書寫實為挑戰制度及權力,本質上與塗鴉無甚分別,只是塗鴉藝術家會將文字美化,加上圖案,提升藝術成分,「被畫在牆上的圖案並不是亂畫的,標語背後往往包含訊息,這才是塗鴉的意義。」
破壞不再 塗鴉美化社區
原本「神憎鬼厭」塗鴉,在曾灶財筆下轉化成身價十倍的藝術;非牟利機構HKwalls近年亦舉辦街頭塗鴉活動,透過市民義捐牆壁、鐵閘,讓一眾塗鴉愛好者捐牆大肆創作,將原本不顯眼的角落變成獨特的藝術品。
在赤柱市集擁有兩間畫廊的Hughie Doherty指,在閘上繪畫並非「搞破壞」,反可美化社區,令整個赤柱充滿色彩。他憶述五年前曾有人在赤柱塗鴉,但被發現並遭報警處理,「違法」二字給人負面印象,令人對街頭藝術感到反感。因此他起初只在自家店門畫畫,後嘗試邀請其他店主借出店門以供創作。起初大部分店主都拒絕,只有五家願意嘗試。後來,憑著作品的口碑,其他店主重新審視他們的作品,都願意讓他們在店門作畫。他希望繼續將赤柱市集變成「大眾畫廊」,讓更多市民接觸藝術。
街頭文化 走進櫥窗
離開大街,走進商場亦可以發現塗鴉的蹤影。本土塗鴉藝術家Pantone C(藍圈)便曾與Doodling風格創作,與潮流服裝品牌合作,他的作品色彩豐富,看似亂畫,實際上卻亂中有序,畫面更添豐富。
他憶述指,為潮流服裝品牌設計和美化店舖牆壁期間,發生不少趣事,曾有人誤會他的作品是一幅打印刷海報,但事實上只是因為其作品沒有瑕疵。這令他以後創作都會刻意在作品上留下缺憾,讓人一看便知道是一幅畫作。
與商業品牌合作,不如自己創作般沒有限制。Pantone C在合作初期,總希望在作品中表現自己的風格,但客戶未必喜歡。與不同品牌合作過後,他學會與客戶溝通,盡量遷就,配合品牌形象。然而,本屬地下文化的塗鴉,憑反叛精神起家,從偷偷摸摸地創作,演變成光明正大重金禮聘之下的藝術創作,又是否違背原意?
重金支援 乳酸里惹爭議
早前施政報告宣布在九龍東試行「聰明城市」,頭炮為美化觀塘後巷,目的是將被視為陰暗骯髒的後巷變成行人路,並以色彩繽紛的塗鴉藝術作品粉飾社區;政府花近七十萬港元重新包裝的後巷「乳酸里」卻引起爭議,後巷的塗鴉被批評畫功差、扭曲塗鴉原意。
來自法國的塗鴉藝術家Tayone認為,此類「堂堂正正」的塗鴉方式卻能夠創作質素最好的作品,「最好的作品都必須花長時間製作,平時我們都要急速作畫以避開警察追捕,若可以找個地方,『正當地』地創作,效果一定更好。」他認為,與商鋪合作,向東主借出外牆作畫,是最好的折衷辦法。
有指後巷優化後,該地段便乘機加租。本土塗鴉藝術家Tim認為,藝術家用心創作,卻沒想到手下的色彩會造就地產商乘機加租。他表示,若政府邀請他為乳酸里作畫,又或者將後巷成為合法塗鴉的地方,他並不會留下作品,「我不想幫助政府在名義上優化地區、推廣藝術,這實際上只是地產項目的政策。」
Tim說,塗鴉本是地下文化,不需要成為主流文化,亦不需要刻意保育。無論塗鴉在社會流行與否,對塗鴉喜愛者而言都沒有影響,最重要是自己喜歡。他指,一些比較有名氣的藝術家較受外界關注,「有人會將有名塗鴉畫家Banksy塗鴉作品的牆身拆下作拍賣,Banksy可能只想路人欣賞他的作品,但買家及賣家卻違反了作者的本意。他指,視覺藝術用以點綴世界,藝術工作可以令人改變思維,如果特意保護,變成被人拍賣的商品,便會違背創作者的意思。」
黃國才則認為,塗鴉本來的精神就是要破壞法律,透過破壞法律帶出反叛性:「當然,塗鴉也可合法地出現,如藝術家們可在畫廊中創作,但這就不再是最原始的塗鴉。」
刻意保育 違背創作意思
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助理教授李世莊(綠圈)指,設立塗鴉專區乃本末倒置,塗鴉者並不是「想畫但無地方畫」,他們可以到藝廊畫畫,但在公物上塗鴉乃藝術家的一種「發聲」,他們覺得無合適的途徑表達自己對於社會議題的意見,便透過塗鴉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塗鴉所衍生的,不單純是執法問題,是政府對文化藝術的認識和態度。
特稿︰政府「走寶」遭轟
塗鴉發展至今已有20 至30 萬年歷史,是一種具悠久歷史的藝術。它是指人們刻意地在公共或私人地方上刻下標記。雖然很多香港市民至今仍未接受此藝術,但其實近年都有不少塗鴉名人曾作港留下了他們的創作。當中包括以創作像素化馬賽克作品而知名的法國街頭藝術家Space Invaders。他的不少作品價值數以十萬,去年,他來港進行創作,留下了不少具特色的塗鴉作品。然而,政府將其部分作品鏟走,引起網民批評,不少人質疑政府漠視街頭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