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樓記
親友早年在內地置業,乘樓市暢旺放售物業,這次交易讓她大開眼界,更讓她驚歎內地制度的流弊。
先讓她嚇呆的,是近幾年數以百計內地地產代理的瘋狂來電。親友形容,週一至週日,由早到午夜,勤勞的地產代理均會「努力不懈」問她會否放售樓盤。終 於有一次,親友按捺不住,質問代理如何取得其私人資料,代理「笑笑口」答道:「我是向管理處的職員付錢買資料的,我們這行業人人也是這樣做。」在香港,人 人皆知出售客戶資料屬犯法行為,隨時被廉署起訴,但偏偏這做法,對內地地產業界卻是稀鬆平常的謀生方式。
終於親友聯絡其中一名代理售樓,代理一直告訴親友其樓盤售75萬人民幣,直至交易一刻,簽署合約之時,她才知道原來代理把物業以77萬放售,一萬元歸買方 代理,一萬元歸賣方代理,正是香港人所稱的「食價」。「食價」在香港同樣是犯法行為,當親友質疑代理「食價」時,代理淡淡然說:「這裏是內地,內地就是這 樣『搵食』的了。」眼不眨,氣不喘。
內地人「應付」政府政策的「奇招」,最讓親友驚訝。在內地買賣物業,需處理比香港更多更繁瑣的手續,簽訂無數政府文件時,代理給予親友簽署一大堆空白的文 件,親友不願簽署,代理只不斷重複,「內地是這樣辦事的」。之後,親友發現,早前簽好的文件上,代理寫下的交易金額為實際交易的一半。親友震驚,問所謂何 事,代理說,因為內地政府打壓樓市,如果賣得太貴,或讓政府部門認為賣價不合理,政府就會派人上門測量,查考,總之辦一大堆手續,令交易告吹。而且政府會 按交易價收取代理一定稅收,將交易價寫得小一點,就可以逃避政府的收稅或質疑。
這就是為何香港到今時今日,仍比內地有龐大優勢之因。沒錯,內地近年經濟的確蓬勃,然而論制度,論法治,內地仍有大量需要改進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要教育人民,不能為求「搵食」,不擇手段。
勞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