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則鳴

不正則鳴:老師與教師

我們常聽到: 1. 「黃老師,早晨。」甲學生說。 2.「我們幾位老師的看法是一一」乙教師道。
第 1 句對了,第 2 句錯了,因乙教師不明「老師」與「教 師」的分別。「老師」是一種稱呼,正如「先生」、「小姐」、「閣下」、「特首」;「教師」是一種職業,一種社會身分, 正如「記者」、「編輯」、「校長」、「警察」。 《漢語大詞典》釋「老師」:「今為對教師的尊稱。」 並引葉聖陶《春聯兒》作為書證:「『你老師替我擬的那副春聯兒,書塾裏老師仔細講給我聽了。』」追溯到明清兩代,生員、舉子已稱座主和學官為「老師」。明 ‧ 王 世貞《觚不觚錄》:「至分宜當國,而諛者稱老翁,其 厚之甚者稱夫子。此後門生稱座主俱曰老師。」清 ‧ 吳 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這學裏老師是朝廷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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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則鳴:「發」與「后」

讀欒保群注、明‧張岱所著《陶庵夢憶》,喜甚。此書為內地版,全以繁體字精印,附有周作人《序》,其中有云: 「老實說,只是不相信清朝人——有那一條辮發拖在背後會有什麼風雅,正如纏足的女人,我不相信會是美人。」 「辮發」,料是「辮髮」,但一時找不到周作人原文,不能求證。但簡體字「發」「髮」不分,料想是由簡變繁時,也沒變過來。但周文前有「白髮宮人」一詞,這「髮」卻已變過來了。 簡體字是「殘體字」,早為方家所詬病。「髮」而成「發」,在內地書刊、店舖、產品悉已見之。「頭發」、「洗發水」、「理發店」、「發型」,普通內地人,實不識「髮」為何物。兩字不應混淆也。有內地作者寄來一文,論及象徵派詩人李金髮的,全將「髮」寫成「發」,觀之不禁啞然。如此「殘缺」,如此「導人於盲」,實不應該。此類專有名詞,不應從簡。 又如「後」,我所閱的學生習作,十之八九皆寫作「后」。據云,他們在中學時,「後」寫作「后」,是正確的,老師不改;到高考,「后」亦不是錯字。這實有商榷的必要。 「后」是「後」方今的簡體字,但亦是古字,《禮‧大學》:「知止而后有定。」《儀禮‧聘禮》:「君還而后退。」鄭玄注:「而后,猶然後也。」由此而觀,「后」「後」在古時是相通的。但在現時的繁體規範字中,「后」「後」應有所分別,一篇繁體字的文章裡,「後」變成「后」,實是刺眼之至。而且,學生將來從事新聞工作,仍是「后」個不停,必勞駕編輯改之,甚至罵之。何必「后」呢! 若干年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長曰「李后」,便累得媒體中人,有照寫「后」,有轉為「後」,混亂非常,迫得「人肉搜索」、「人肉調查」,始確實為「李後」。成一時「佳話」。 新聞與傳播學系副教授 黃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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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則鳴:「火併」不能亂用

科幻小說家宇無名突然逝世。六十二歲,這個年紀在現代社會中,似乎太年輕些吧。分屬老友,聞噩耗不禁悲從中來。 宇無名私淑倪匡,寫了十餘部「超科幻」作品,不說內容,只說用詞遣句,他比倪匡似更為用心,但仍見瑕疵,每寫錯字用錯詞,如「果腹」寫作「裹腹」。 這裏談的「火併」,不僅宇無名用錯,很多報章雜誌都用錯,看來不理作家、記者、編輯都不知此詞的正確用法,值得一「鳴」。 「火併」見宇無名的《續夢迷城》頁14:「……街上再次傳來密集的槍聲。前來增援的警員繼續跟劫匪火併。」 「 火併」,正確的解法是同夥自相攻併。最「典型」的例證是《水滸傳》第十九回: 「今日林教頭必然有火併王倫之意,他若有些心懶,小生憑着三寸不爛之舌,不由他不火併。」 說這番話的是軍師吳用。林教頭就是林沖,他先上梁山,備受當時的山大王王倫排擠,受盡不少氣,早存不滿之心。果然在後上山的吳用一番言語挑撥下,林教頭就「籠裏雞作反」,火併了王倫,手刃了王倫。 「併」,有拼殺之意,又見《水滸傳》第二回:「楊春道:『我們盡數都去,和他死併如何?』朱武道:『亦是不可。他尚自輸了,你如何併得他過?』」「死併」 不是「火併」,兩詞有分別,「死併」可以和任何人拼殺,「火併」只能和自己友拼殺。而「死併」的「併」,亦可寫作「拼」。 警察與劫匪並非一夥,不能用「火併」,用「拼殺」或者「死併」都可。 宇無名生前,未細讀他的小說,死後才看,否則以我「不正則鳴」的脾氣,必定向他指錯。   新聞與傳播學系副教授 黃仲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