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府正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有區議員帶頭抗議,認為國歌法與言論自由互相抵觸,要求政府取消立法。有市民認為國歌法確實需要尊重;亦有市民認為國歌法限制言論自由。
記者/鍾慧嫻 曾健衡 編輯/陳綺洵
荃灣區區議員譚凱邦率領公眾人士抗議,批評國歌法是單純地以言入罪,認為今次立法是以一國侵犯兩制。他呼籲政府立法前應真正了解公眾想法,並指倘若最終無法在立法及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當局應該擱置立法。 譚凱邦又指近年市民不願唱國歌,是源於對北京政府干預的不滿。他提出,政府訂立國歌法想希望製造表面昇平,但實際上港人內心已經有很大不滿,強行立法最終只會引來反效果。他認為政府應該給予機會讓年輕人表達訴求,又認為「噓國歌」表達不滿的行為無問題,直斥政府「玻璃心」。 國歌法本地立法已完成條例草擬,並已經向立法會提交草擬內容,當中包括第15條條例指「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 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