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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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非禮18歲女六旬漢囚10周

【本網訊】任職地盤工人的64歲男子,於2個月內先後兩次尾隨18歲少女返家非禮。他早前承認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法官指案情嚴重,認為被告須為其行為負責,今判囚10周。

記者/蔡丞禧 編輯/吳家耀


辯方指被告對行為感失望

被告吳智慧任職地盤工人,早前承認1項非禮罪與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感化報告十分正面,感化官認為他不是性罪犯,亦顯示他沒有暴力傾向,又指被告對自己行為感到十分後悔,深知自己令家人失望,並有動力改過自新。故認為被告在事件中已取得很大教訓。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須判監

被告早前向感化官解釋指,當時受酒精影響,以及為了展示「關心」才犯案。惟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出,摸胸、掃背等行為,超出了合理、合法的表現,故不接納解釋。裁判官又指,事主只有18歲,而且被告認識事主多年,被告卻一再擅進事主家非禮她,加上大力拉開鐵閘強闖入屋的行為,涉及暴力元素,認為案情十分嚴重,被告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故判監十個星期。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5月20日傍晚尾隨事主,並進入她在葵涌華茘村的住所,其後捉住其雙肩並說「見到你,我好開心」,事主掙扎時曾被被告抓著胸部。及後於7月4日,被告再次尾隨事主,強行拉開事主家的鐵閘闖入,向事主詢問「夠唔夠錢使?」,在事主掙扎時掃其背部。被告早前已經承認控罪。

(案件編號:WKCC342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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