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長棍闖港鐵案判罰2千 《說 · 在線》 24/09/2016 港聞 0 【本網訊】社會主義行動主席鄧美晶去年9月攜帶大型行李進入港鐵站內,職員欲將其檢控,惟她拒絕合作,及後遭港鐵票控「攜帶禁止攜帶的行李」及「沒有提供身份證」。案件昨於屯門法院判刑,被告兩項傳票罪罪成,判罰2000港元。 詳細內容 »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