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香港海關與內地昨日簽署《
記者:黃舒婷 編輯:黃翠敏
便利措施於2010年簽訂,於深圳市試行,並逐步擴展向廣州指定口岸實施。截至2014年8月,運往內地的葡萄酒共360萬公升,但只有九個備案的內地進口商。補充協議取消內地進口商的備案限制,省卻申請程序。而根據協議,已向有關當局備案的本港進口商,將可選擇任何內地進口商,在深圳及廣州指定口岸向內地進口葡萄酒,價格審核服務須於10日前提交,並會在一個工作天內放行。葡萄酒到達選定的內地口岸後,會在7天內放行。 海關指,新措施會做到即時清關的目標,有望吸引更多進口商。措施成功實行後,海關將繼續將措施推向北方。 增設網上申報系統 另外,已登記的香港酒商更可利用新研發的網上申報系統,預先遞交付運資料,經海關確認後,葡萄酒抵達口岸可即時清關。香港海關已在系統預先輸入常見的葡萄酒資料供用戶選擇,例如酒莊名稱、品牌等,以減省輸入資料的時間。系統亦設有記憶及複製葡萄酒資料的功能,以便複製過往資料作申報。此措施不但方便酒商,更有助業界擴展內地市場,增加競爭力。但葡萄酒的定價仍由酒商決定,故不確保措施會令葡萄酒的價格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