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及使用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遺囑案,陳振聰於2013年被裁定罪成,判囚12年,他其後分別就撤銷定罪及減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記者/古浚民 編輯/張可琪 吳嘉濠 胡穎琦
|
判決正確刑期合適
上訴庭今早頒布長達162頁的書面判詞,3名法官一致裁定陳振聰兩項上訴均失敗。法官認為,陳振聰在2006年遺囑認證案中說謊,企圖掩飾自己罪行及可恥行為,而且表現混亂及驚慌。法官亦指出,陳振聰當時精心策劃提出證據,意圖令人相信他手持的遺囑為真確,認為當初原審法庭就定罪判決方向正確。 至於刑期上訴,法官指出,陳振聰沒有從中得到任何遺產,故以最高14年量刑起點計有錯誤,認為量刑起點應為13年。法官補充,扣減刑期應是一年,所以刑期一樣維持於12年,駁回其刑期上訴。 陳振聰表現平靜
陳振聰在犯人欄內緊握雙手聽取判決,當法官宣布駁回上訴後,記者問其會否再上訴,他只點頭微笑作回應。胞弟陳振國也有到庭旁聽,他早前連同陳振聰子女前往探監,指其心情平靜,反勸家人不用擔心。 案情指,陳振聰於2006年偽造遺囑,聲稱為龔如心逾830億元遺產的唯一受益人。他於2013年被裁定一項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判囚12年。代表律師以不公平審訊及有新證據為由提出上訴,指案件原審開始前,傳媒已廣泛報道有關事件,影響陪審團觀感,質疑原審法官犯錯和對他不公,並指控方證人梁錦濠收受華懋利益,並不可信,要求控方提出新證據。 【案件編號:CACC233/2013】 |
Shuo Online 說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