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政府早前暫緩執行新《公司條例》有關查閱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的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政府會分開處理限制公眾查冊的部分,並就查冊問題再作諮詢,期望相關條例在明年首季實施。有議員擔心新安排未能保障個人私隱,亦擔心政府因為反對聲音而「腳軟」,不實施新例。
記者/鄒昊亨 編輯/曾灝昇
新修訂的《公司條例》雖在去年已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但有關查冊的新安排,即限制市民查閱董事身分證號碼和住址的新規定仍備受爭議。政府早前因應反對聲音,表示將在處理最後一批《公司條例》的附屬法例時,才處理查冊安排。
公司條例仍需修訂 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局方尊重立法會三讀通過的決定,但認為新《公司條例》附屬條例仍有漏洞,故需要修訂。陳家強解釋,早前在立法會討論時認為修例後可平衡新聞自由,但後來發現附屬法例有不足,而且受影響的不只是新聞媒體,故先解決其他沒有爭議性的附屬法例。 由於優化查冊安排,涉及複雜的法律、私隱及執行問題,陳家強認為難以如期在5月前解決及納入附屬法例內,故暫緩執行,希望政府能在本立法年度完成修例,如期在明年首季生效。 陳家強又強調,在新安排下,香港仍然屬於高透明度的司法管轄區之一,不會影響當局規管及執法工作,或妨礙金融機構在反洗黑錢方面的工作。 葉劉指政府做法軟弱 有議員反對分開處理查冊問題,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認為《公司條例》有嚴重私隱漏洞,政府不應因反對聲音過大而「腳軟」,更指私隱條例應確保個人私隱被合法使用:「不是有人找你又用(條例),追你個女又用(條例)!」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及陳鑑林均表示,查閱董事資料人士存有不同目的,而且不只是董事,甚至同住的家人亦受牽連,因此更應加強監管,保障風險。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及民主黨議員何俊仁均認為只從公司方面保障私隱的做法支離破碎,並不足夠,應全面考慮改例保障私隱。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表示,下次會議應邀請私隱專員參與討論。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04/Voice+002.mp3 |titles= 陳家強冀公司條例明年實施 (聲音報道:鄒昊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