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17歲巴基斯坦裔籍學生於去年6月下旬至7月初期間,涉嫌在葵涌接連非禮5名夜歸女子。負責入屋搜索的警員指被告當時以廣東話承認非禮多名女子,辯方則指被告在威迫利誘下才承認控罪。案件今日續審。
記者/文曉晴 編輯/郭嘉輝 孫珮釧
負責入屋搜索的李姓警員昨日出庭作供。他表示,在被告艾阿星(Ashfaq Assad)家中搜出懷疑是被告犯案時的衣物,隨即向他作出警誡。他引述被告當時以廣東話表示,警員所搜出的衣物正是他早前非禮多名女子時的衣着。李警員遂把被告的說話以中文記錄在記事冊上,隨即讓被告覆看並簽署作實。
被告否認記事冊招認記錄 被告指出,警員記事冊上以本地話記錄的招認紀錄並非事實,稱自己在中文讀、寫方面有困難。辯方呈上被告的學校成績表,展示其中文科不合格。被告亦指出,他去年被捕時,遭約10名警員包圍,並向他高聲呼喝,亦有警員指他未滿18歲,只要承認與本案有關,便會讓他離開,否則會有麻煩。被告又指有警員曾向其父親表示不必擔心,因他當時仍未成年,警方只是進行普通程序,完成後便可回家。辯方懷疑被告是在威迫利誘下才承認控罪。惟控方認為多位在場警員均得悉被告當時未成年,不會冒險誘探他招認。 其中一名姓李的警員否認拘捕被告時,約有10名警員包圍被告,指當時只有約6至7名警員。在拘捕被告時,他自己曾表明自己有觸摸其他女生,而其他在場警員更從未向他表示,只要他合作及承認控罪,便會釋放被告。 辯方指受害人口供與證物不符 辯方就警方搜查證據指出,被告住所搜查出的衣物與受害人口供不相符。受害人D小姐指犯案者當時身穿黃色恤衫,惟未於被告家中搜查到。 被告早前亦被控於同區的葵涌石籬天主教中學非禮1名女子,控方指被告曾承認指控,惟受害人指疑犯年約30歲,身形微胖,有肚腩,與被告外型不符,控方其後撤銷控罪。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案情指,17歲巴基斯坦裔籍學生艾阿星涉嫌在2018年6月22日至7月4日期間,在葵涌石籬邨接連非禮5名年齡介乎20至35歲的夜歸女子,同年7月6日被捕,被控5項猥褻侵犯及1項在公眾地方猥褻行為罪,他早前否認3項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WKCC3031/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