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47歲警長賴永傑及48歲非法麻雀檔檔主歐培蘭,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行賄警長及串謀營辦賭場罪成,被判入獄30個月及26個月。
記者/游昊雲 編輯/陳嘉穎 梁敏巧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表示,賴永傑知道歐培蘭為非法麻雀檔檔主後,不單沒阻止,更為一己私慾向她通風報訊,披露警察內部的反賭博機密資料,行為辜負市民對警察的期望,並削弱警察的執法能力,故有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法官續稱,由於歐培蘭並非公職人員,故在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的刑罰比賴永傑低。法官又批評賴永傑,認為「這樣的警察在警隊裡一個也嫌多」,指他有如此下場,是自己一手造成,與人無關。法官又要求賴永傑把1,000元賄款交還政府。 案情指,賴永傑於2012至2013年間,向歐培蘭通風報訊,預先告知警方的反賭博行動,並收取對方1,000元現金、花旗參及餅卡作為報酬,被控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行為不當罪。 案件編號: DCCC 409/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