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涉貪案昨續審。第四被告陳鉅源的代表律師開始盤問有關許仕仁在2007年收到的逾千萬款項,指這是來自陳鉅源在第五被告關雄生公司的投資。許仕仁則指,不清楚陳鉅源有否落實投資,又稱相信關雄生所言,款項來自「北京的人」。
記者/黎貴容 編輯/陳穎森
1100多萬疑來自陳鉅源投資
陳鉅源的代表律師指出,陳鉅源向關雄生的生意投資1100萬元,關雄生沒經陳鉅源同意,便將款項抵押借貸,並匯出部分金額予許仕仁。律師又指,許仕仁使用了陳鉅源的投資資金,是欺詐或盜竊。 許仕仁解釋,雖然知道陳鉅源有意投資關雄生的生意,但不肯定最終是否有定案,而根據關雄生所言,款項源自北京,故當時沒有想到款項或與陳鉅源的投資有關。他又指,曾經追問關雄生,惟對方不願意透露,只說「北京有人」提供資金,由於可能涉及數層中間人,故無法確認是否來自前港澳辦主任廖暉。 許承認漏報稅收責任
另外,郭炳江代表律師指,許仕仁在2003至2004年度報稅紀錄中,只是申報了75萬元的顧問費,但事實上還收取郭炳江300萬元顧問費。許仕仁解釋,因當時未知款項出自哪家公司,需等待郭炳江通知才處理。律師質疑許仕仁蓄意逃稅,而他同意沒有報稅是他的責任。 聆訊於即將進入另一關鍵階段,許仕仁由星期四起接受代表律政司的控方盤問,親自反駁廉署對他的指控。 【案件編號﹕HCCC98/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4/09/125051_20140924-Shuo_Editor06.mp3 |titles=許仕仁指不知千萬資金來源 (聲音報道:黎貴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