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內地富商前年11月遭人綁架,6名涉案男子早前被裁定綁架罪罪成。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6人分別被判監6至15年不等。
記者/李樂欣 編輯/楊艾琳 張倩欣
法官斥綁架行為冷血 法官判刑時指出,6名被告以死亡威脅商人及其律師交出贖金,其綁架行為邪惡及令人髮指。法官直斥他們於兩名事主命懸一線的情況下,利用事主家屬的惶恐榨取贖金,行為冷血卑劣,故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障公眾安全。 法官表示,被告藉商人於內地的知名度,認為賭博欠債或可使他名譽掃地,故意讓事主於綁架期內感到極惶恐,而律師本與賭債無關,但仍無辜受牽連,使二人身心均受創。法官鑑於本案案情嚴重,最終判首被告入獄15年,次被告及第3被告被判監10年,第4被告則被判囚6年,而第5及第6被告均被判監12年。 綁架日期長達6天 案情指,事主於前年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港元,其後與內地律師來港處理債務時,遭6名被告擄走長達6天,並遭索取贖金。綁架期間,2名事主遭被告以鐵鏈及索帶等工具綑綁及虐待,最終他們自行設法逃脫。至於案中主腦,即商人的債主陳威政則仍然在逃。 (案件編號:HCCC309/2015、HCCC111/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