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當局將會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規管旅遊業界。有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導遊與領隊和旅行社成立僱傭關係,惟最終未獲通過。
記者/程月棋 編輯/周子晴 彭成偉 譚淑琪
立法會昨日以舉手投票形式,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成立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將會負責發牌予旅行代理商丶領隊及導遊,引入以銀行擔保形式存入保證金,優化旅遊業的發牌制度,打擊非法旅行社及強迫購物等行為,對違規的旅行代理商採取相應的制裁行動等等。
局長批修正案有漏洞 旅遊界姚思榮亦反對陸頌雄提出的修正動議,他指陸頌雄對業界情況不了解,因現時香港大多數的導遊屬兼職形式,而正職的導遊大多數受顧於大型旅行社,只有假日不夠員工,才會聘請兼職導遊。此外,大多數兼職員工與中小企業合作,部分旅行社每年只推出十團旅行團,不可能以僱傭形式聘請領隊導遊。若所有旅行社均聘請全職領隊導遊,中小企業需面對惡劣競爭環境及收入不穩的狀況,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令他們難以在業界生存。 修正案最終不獲在場過半數議員贊成而遭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