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田徑教練涉嫌非禮女學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女事主作供稱,被告提出為她按摩雙腳,並要求事主脫去外褲,其後扯去女事主內褲,撫摸其私處約1分鐘。案件於周四續審。
記者/梁穎心 編輯/許英略
法庭為保護女事主X,安排X在屏風後作供。 X作供指出,2兩人起初相約在運動場見面,之後被告藉口事主穿牛仔褲難以按摩,提議帶女事主回被告寓所繼續按摩,X答應。 抵達被告寓所後,被告指示X躺到床上,在床上按摩X大腿幾分鐘後,被告建議X脫下長褲。X當時同意長褲會不便,加上對被告沒有戒心,便答應要求。之後繼續按摩,被告又再建議X脫下內褲,被告更隨即扯下X內褲撫摸X的私處約1分鐘,X指當時反應不及,沒有任何迴避動作。 事主未有對家人提及 辯方盤問時質疑X作供與社交網站內容所述不一。X回應當時只是抒發感想,未有考慮仔細寫出案發經過。 辯方質問X當時有否反抗,X表示沒有。辯方追問X是否同意當時有否方法阻止被告行為,X承認有,但當時很害怕,來不及反應。 辯方又質疑X為何不在事發後立即告訴他人。X指出當時與家人關係不親近,所以未有向他們提及。 當辯方質疑及追問當時14歲女事主X仍會不了解何謂性侵時,X突然情緒激動,案件押後續審,裁判官鼓勵X要有勇氣將事實道出。 案情指,前田徑教練W.H.涉嫌於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某星期六,在寓所內非禮一名女學員X,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押後星期四續審。 (案件編號:FLCC1971/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