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去年初,一名35歲男子醉酒後企圖強迫8歲女兒吞服老鼠藥。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兒童罪,今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兩年。
記者/卓珮姍 編輯/陳仲傑 張露
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指,負責照顧兒童的人有責任照顧自己情緒,而法庭須保護沒能力保護自己的人,強調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不會獲得憐憫。她又批評,被告行為衝動及不負責任,認為不管面對任何困難,父母都不應將負面情緒發洩在子女身上。 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一向疼愛子女,因經濟壓力及醉酒,一時失去理智而犯案。被告子女、妻子及家人亦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是好爸爸,希望法官釋放被告。法官指判刑時除了要顧及公眾期望,亦要考慮如何判刑對被告家庭最好,最終以三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處被告監禁兩年。 案情指,原本從事殯儀業的被告,轉職推銷員後收入大減,飽受家庭及財政壓力。去年二月,被告醉酒後回家,揚言要與子女同歸於盡,企圖強迫女兒服下老鼠藥。被告又一度用力捏著女兒的頸部將她舉高,身體離地。被告胞姊見狀立刻奪去及倒掉該混合物,帶同女童反鎖於睡房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384/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