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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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竊慣犯被判囚3年半

【本網訊】曾有爆竊案底的62歲男子在去年7月出獄後,再到多座工廈爆竊。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和企圖入屋犯法等7項罪名,今被判囚3年半。

記者/何銘軒 編輯/梁凱琳 劉卓嵐 梁嘉淇


被告出獄即再犯案
法官指出,被告朱書龍有多次爆竊案底,在出獄當日又立即再犯案,是專業爆竊慣犯。法官又指他嚴重危害公眾人士的安危,因此判刑須具阻嚇性,以防他再次重犯。法官考慮被告認罪,及其家庭背景等,終判其入獄3年半。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一段婚姻及育有一子,於離婚後與前妻及兒子失去聯絡。他續說,被告在沒有收入和失去家庭下,只好重施故技以維生,並無傷害他人的意圖。

案情指,曾任解放軍和公安的被告於去年7月9日到屯門一座工廠大廈爆竊,偷走多封共1萬元利是。其後,他再到新蒲崗、荃灣及柴灣等多座工廈內爆竊,被閉路電視拍下其犯案過程,同年8月於住所附近被捕。

(案件編號:DCCC 99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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