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去年港深西部公路發生三死八傷車禍,涉案的士司機陳潤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兩項控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零4個月,停牌6年,須重新考牌。
記者/陳梓峰 編輯/李婉麗
法官在判詞指出,超速駕駛有極嚴重後果,刑罰須起阻嚇作用。他表示雖然判刑不能使死者復生,但亦要加重刑罰,以安撫死傷者家屬的傷痛。因此量刑起點為5年,但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被告陳潤生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項控罪,分別判處監禁3年零4個月及停牌6年,以及監禁2年及停牌3年,同期執行,並須重考取駕駛執照。一年難磨滅傷痛
在庭上播放的兩段閉路電視短片所見,旅遊巴士橫向停在路邊的花槽上落客。涉案的士司機以高速切線,衝向正領取行李的乘客,部分旅客甚至被撞至飛起。死傷者家屬見狀當場痛哭,表現激動。一名傷者憶述當時被告「根本沒減速」。 有死者家屬在休庭時哽咽,指意外令死者家庭破碎。另外,其中一名仍需拐杖輔助的傷者余瑋(33歲),案發至今仍然失業。他在聞判後坦言,刑期多少已不能彌補車禍造成的腳傷。 案情指去年12月20日下午4時,一輛載有20位乘客的旅遊巴士駛至深圳灣口岸北向港深西部公路時,因閃避一群雀鳥而失控衝上花槽,撞毀燈柱而停下。當時乘客沒有受傷,遂下車領取行李,打算徒步過關。被告的士當時超出時速50公里上限,以每小時約73公里衝向人群,造成3死8傷,其中4人重傷。被告事後稱因首次駛往該路,正專心找落客點,「看不到前面有人」。 【案件編號:DCCC546/2012】[audio: link |titles= title (聲音報道: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