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7 日
首頁 / 港聞 / 受賄警拒作供商人獲撤控

受賄警拒作供商人獲撤控

【本網訊】商人鄭啟東早前被控賄賂警員鄭智遠,案件原定昨日於區域法院審訊,惟警員突然拒絕出庭作證,控方只能不提證供起訴,撤銷被告所有控罪。

記者/徐穎彤 編輯/鍾苑珊 陳才逸


鄭啟東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以及4項教唆他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但控方突然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所有控罪獲撤銷。

警拒作證或被控藐視法庭

控方解釋,鄭智遠本願意出庭指證被告鄭啟東,但早前突然表示,希望過「安靜生活」而不願出庭作供,故控方不能對鄭啟東提出起訴。控方稱,計劃向法庭申請覆核鄭啟東的刑期,以及控告他藐視法庭。據了解,鄭智遠於年初被判監,但因已替廉署錄取證人口供,連同認罪獲法官減刑,刑期為14個月,已經在本月8日已出獄。

案情指,被指經營收帳業務的汽車商人鄭啟東,被控於2012年11月至13年1月期間,以1萬元維修車費賄賂警員鄭智遠,要求他利用政府電腦資料庫,查閱5名欠債人的個人資料及刑事紀錄。

【案件編號:DCCC 393/2015】

相關新聞

【831案】社工陳虹秀暴動案發還重審 裁定罪名成立、押至4.9判刑

【本網訊】註冊社工陳虹秀被指在2019年8月31日,涉嫌在灣仔軒尼詩道非法集結現場以揚聲器呼籲警方保持克制,其後被控暴動罪。陳虹秀在原審時脫罪,律政司於2023年上訴得直,案件被發還重審,陳虹秀維持不認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4月9日判刑。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