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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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十一遊行上訴被駁回

【本網訊】民陣擬於明天中國國慶日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原定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警方上周五(27日)向民陣發出遊行及集會反對通知書,民陣就警方決定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後,駁回民陣的上訴申請。

記者/文淑儀 編輯/陸曉晴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在聆訊後會見傳媒,表示政府剝奪「和理非」的市民遊行表達訴求的權利。上訴委員會指基於近數月示威進行時及完結後,有部分激進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故維持10月1日遊行的反對通知書。政府代表律師李耀曦則在聆訊期間反駁,指民陣未能在遊行期間確保所有市民的安全,基於公共安全理由反對上訴。

岑子杰指警方要求市民在示威過程絕對安全的要求不合理,警察在示威中亦未能保護市民。他指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情況愈來愈少,指政府打壓遵守法律的市民和平上街表達訴求的權利。岑子杰稱政府這樣的處理手法,只會讓現時社會激烈抗爭的情況更嚴重,回應市民訴求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法。

上訴聆訊期間,岑子杰表示主辦單位並不認同任何令人受傷的示威方式,但表示尊重部份激進的示威者用自己方式去表達訴求。他指出,民陣發起的示威由開始到結束都是和平而且安全,反映激進示威者尊重和關注「和理非」市民的人身安全。因此,在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進行期間,激進示威者已盡量不進行暴力的衝擊行為。他們待遊行結束後及和平示威者陸續散去後才有「後續行動」,證明激進示威者在行動上有考慮和平示威者的安全,只要有不反對通知書,整個示威過程能有「局部和平」及克制。

民陣10月1日的原定路線為在維園集會後遊行往中環遮打道,警方稱自今年6月起民陣及多個團體的集會和遊行期間或結束後,附近屢次出現衝突或暴力事件,又指是次集會及遊行地點接近受衝突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包括港鐵站、政府總部及禮賓府等,故禁止民陣10月1日在維園舉辦集會,並反對之後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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