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與3名助理前年因衝擊立法會,今年六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梁頌恒前助理張子龍曾就定罪提出上訴,近日又去信法庭放棄上訴。法庭接納其申請並維持原判,張子龍需即時入獄4星期。
記者/陳慧如 編輯/郭嘉輝 陳曉欣 陳綺洵
前立法會議員、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前年11月聯同3名助理企圖硬闖立法會會議室,5人最終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各被判入獄4星期及馬上服刑。梁頌恆及其中一名前助理張子龍對判決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不過張子龍於上月底去信高等法院表示放棄上訴,在控方不反對的情況下,法庭今日駁回其上訴並維持原判,張子龍被判囚4周,需即時服刑。 梁頌恆仍需等候上訴 案情指,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於2016年11月2日聯同3名助理,在未經立法會主席批準下在立法會會議室外非法集結,又強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內宣誓。 同案的游蕙禎以及其餘2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早前已服刑完畢,至於梁頌恆的上訴則尚在排期中。 (案件編號:HCMA303/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