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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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控方質疑事主誣蔑警員

【本網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佔領旺角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質疑事主鄭仲恆以舊傷誣蔑警員,鄭仲恆否認並完成作供,料控方今日傳召鄭仲恆的醫生作供。

記者/李芷菁 編輯/張錦榕


鄭仲恆否認誣衊警員
辯方律師彭彼德指出,鄭仲恆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指自己受襲前一晚在旺角佔領區被警員踢傷,但從未在錄口供及求醫時提及。辯方質疑他企圖隱瞞傷勢,並以舊傷勢誣蔑當日在場的警員。鄭仲恆否認,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此說法。他指當初不報案投訴該名警員,是因缺乏證據及認為投訴警員「嘥氣」。他又稱在事發3個月後才錄取口供,不記得案發前有否受傷。

辯方引述鄭仲恆口供指曾被踢到腳的上下5吋,拐了一到兩日,痛了4日。辯方指新聞片段看不到他有拐,質疑他說謊。鄭仲恆一度情緒激動,法官宣布休庭5分鐘。鄭仲恆其後解釋,受襲後離開該地,腳才要一拐一拐行走,並指受傷後一般不會即時感到痛楚。

鄭仲恆否認怕被拆穿謊言
鄭仲恆表示,事發當日應約到旺角與女友人見面,而非辯方律師所指的偶遇。辯方質疑鄭是怕女友人拆穿謊言,故拒絕向警方提供她的聯繫方法。鄭承認拒絕向警方提供其聯絡方法,但不同意怕女友人揭露謊言。他解釋女友人男友不知她案發當日在旺角,又指女友人不希望參與事件,曾要求鄭仲恆不要向警方披露細節。鄭仲恆完成作供,今日料傳召其醫生作供。案件預計需要多審3日。

案情指,在2014年11月26日旺角佔領運動,時任新界南指揮官警司朱經緯,涉於旺角彌敦道驅散聚集市民時,以警棍從後襲擊的鄭仲恆,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ESCC 19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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