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因參與佔領行動期間,向警員淋液體並拒捕,被控襲警及拒捕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處理會否使用亞視新聞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控方在庭上傳召兩名警員作供。
記者/李鈺賢 編輯/吳嘉濠
警長鄭浩漳在庭上表示,事發當晚負責協助制服曾健超,對方的臉部部被胡椒噴霧射中,自己曾用水為對方洗臉。辯方律師盤問鄭浩漳時,質疑他能否判斷亞視新聞片段是否經過修改及刪減。鄭浩漳承認,自己缺乏有關知識,所以未能判斷片段是否經過刪減或特效處理,但認為片段呈現的畫面與他在當晚現場所見,沒有不一樣的地方。 警承認曾更改簽名 屈展焯去年9月的口供指出,他觀看有關亞視新聞片段後,案件主管曾提供影片截圖,及後他在截圖上圈出自己的位置。辯方質疑,屈展焯簽署確認口供時,案件主管並未提供截圖讓他辨認自己。屈展焯及後多次承認自己疏忽。 案情指,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前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龍和道西行線上面花槽,向11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淋撥有味的液體,及後抗拒4名警務人員正當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KCCC443/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