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嫌參與2016年年初二發生的旺角騷亂案,被控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項罪名。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續審,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葉志成於盤問時承認,兩名兒子均為警察。
記者/高樂瑤 編輯/劉卓嵐
葉志成接受代表第五被告林倫慶的代表大律師王國豪盤問時承認,其兩名兒子均為警察,而長子平常駐守旺角區。被問到是否知道其長子有否參與當晚警方行動,葉志成稱不確定,其後又表示記憶中沒有這回事。 葉志成於新聞片段中認出第五被告後,曾致電警察熱線舉報,而他亦曾向警方提供多張網上截圖。辯方指出,從截圖中看到圖上有一句「我肯定是同一個人」的描述,以及有按讚「時聞香港」的專頁。葉志成稱自己不知道該專頁是支持政府,只是覺得該專頁所發佈的貼文和圖片值得讚好,又指現在的文化是「甚麼都讚好」。辯方又指出,葉志成所供稱的其中一張拍攝到林倫慶的截圖,來自專頁「向香港警察致敬」,葉志成則回應指他對自己從甚麼專頁截圖沒有印象。 辯方質疑認錯人 葉志成昨天作供時表示,他於2015年一漫畫展工作期間,一名身形高大、眼窩深的男子曾阻礙他辦公,他當時有報警求助。葉志成同意於首次錄口供中沒提及該男子的髮型及眼窩深,又指自己沒有印象該名男子當天身穿甚麼顏色上衣,但辯方指出他於錄口供描述該名男子身穿黑色上衣,質疑葉志成認錯人,葉志成否認並稱只是現在沒有印象。 控方昨天於庭上播放新聞片段及截圖,葉志成分別指一名身穿灰黑色外套及黑色外套的男子,為阻其辦公的人。辯方質疑他認錯人,但葉志成解釋是因光暗問題,又指自己不是根據衣服認人。辯方又指,葉志成所指認阻礙他辦公的男子,與當日警方截停的並非同一人,葉志成不同意。 案情指,2016年農曆年初一的晚上至年初二的清晨,有群眾於旺角與警方發生衝突。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和林倫慶(26歲)。5人被控共6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罪、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等。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