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負責接載稅務局局長的政府司機,涉嫌多次虛報工作時數,騙取超過1.2萬元的超時工作津貼,遭廉署以欺詐罪檢控。被告早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鄭樂煒 編輯/古浚民 黃展曦
被告曾智賢,42歲,曾14次遞交虛假超時工作津貼申領表格。裁判官判刑時指,同意辯方律師指被告感化報告正面,加上被告認罪時已即時歸還全數津貼,故採納辯方律師求情以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裁判官又指案件令被告人生留下污點,希望被告引以為戒,僅記誠信比勤力更重要。
珍惜不離不棄親友 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家人和朋友在多次在審訊中到場支持,在落難時不離不棄,實屬難得,希望被告珍惜。他又告誡被告,社會服務令是用以代替監禁,若被告在執行社會服務令期間違反感化官指示,或犯下任何罪行,仍會被判入獄。 兩任局長撰信求情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工作認真,即使天氣惡劣仍願意開工,是不可多得的員工,又稱被告於犯案後感到羞愧。而曾智賢曾接載的兩任稅務局局長,包括現任局長黃權輝及前任局長朱鑫源都為其撰寫求情信。 案情指,被告曾智賢任職政府司機 20 年,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間負責接載稅務局局長上班,合約訂明上班時間為朝八晚六,被告須於早上 6 時 15 分抵達稅務大樓清潔及檢查車輛,其後前往接載局長上班。惟被告多次遲到及未有檢查車輛,卻201次在逾時工作申請表中訛稱於早上提早值班,騙取超過 1.2 萬元的超時工作津貼。 【案件編號:ESCC45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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