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男子於今年2月17日清晨駕駛價值逾百萬的平治跑車,超越前方一輛的士後,撞傷橫過馬路的黃姓老翁。司機當場被測得酒精含量超標,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酒後駕駛及違規改裝汽車三項罪名。案件昨早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第二及第三項罪名,但否認第一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
記者/尹結儀 編輯/姜沛易
承認非法改車及酒後駕駛
被告陳天賜承認在駕駛前曾飲用4至5罐啤酒,且呼氣測試超標。他又承認於兩邊側面的車窗玻璃違規貼上有色薄膜,影響車箱透光率。法官宣布被告酒後駕駛及違規改裝汽車兩項罪名成立。其後辯方律師就第一項控罪,盤問兩名當值交通警員當時路面情況、傷者傷勢、肇事車輛損毀程度及記錄口供情況。 是否危駕擇日再判
辯方律師表示,同意受害人左腿骨折及其他部位出現裂傷,乃屬於身體嚴重受傷。他希望法官考慮到被告雖然酒後駕駛,但駕駛時並無違反其他交通規則。辯方又指,根據警員口供,發生意外後,被告雖然神色緊張,但表面並無呈現任何醉酒徵狀,意識清醒,加上碰撞不激烈,認為被告並非危險駕駛。 根據受害人的口供,辯方提出受害人當時無留意交通燈及路面狀況,亦不清楚車輛從何處駛向自己,從而推斷受害人有可能忽視路面情況而橫過馬路,導致意外發生。就此推斷下,即使是小心謹慎的駕駛者亦有可能難以避免是次意外發生。 不過法官表示,無證據顯示事主過路時交通燈號是否紅燈,故最終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暫定於本年11月29日宣布裁決結果,被告於這段時間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DCCC 804/2013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3/11/125152.mp3 |titles= 平治撞老翁 司機否認危險駕駛 (聲音報道:尹結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