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去年5月,一名巴士司機在天水圍衝紅燈並與一輛輕鐵相撞,造成21人受傷。涉事司機李金雀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天(25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年,停牌3年。
記者/黃鴻誼 編輯/陳偉賢 劉卓嵐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李金雀駕駛的巴士未有依從交通燈指示停車,導致與輕鐵相撞。輕鐵與其他交通工具不同,須於固定車軌上行駛,其他交通工具的司機在路經路軌時應更為小心。法官指出,幸好事發時的輕鐵司機盡力煞車,以減低意外風險,否則可能會釀成輕鐵出軌或翻側等事件,後果不堪設想。 被告任職巴士司機17年,駕駛該巴士路線K73已有13年經驗,當日亦是第2次駕駛相關路段,故應對此路段非常熟識。惟他駛近天秀路輕鐵路軌交界處時,卻指因陽光猛烈折射而看不清交通燈指示,甚至看不見涉案輕鐵列車,並繼續以均速前進。法官認為其行為屬極不負責任及魯莽。 法官引述過往案例,認為本案屬中等罪責,在判刑時有考慮到其中兩名乘客的傷勢嚴重,尤其傷者麥小姐,面上傷痕在案發10個月後仍需要接受治療及跟進。法官認為案件事態嚴重,不接受辯方提出的社會服務令判決,被告最終被判以即時監禁。 法官亦考慮到辯方求情理據指被告已接近退休年紀及其家庭問題,而被告過往駕駛紀錄亦無嚴重犯錯,加上被告即時認罪及真誠致歉,故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被判囚1年。 案情指,57歲被告李金雀於去年5月8日駕駛往元朗方向的K73號雙層巴士,在巴士駛至天秀路與輕鐵站路軌交界處時衝紅燈,並與駛至的輕鐵相撞,意外導致21名乘客受傷。 案件編號:DCCC 1080/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