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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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苑錯收管理費20年 業主要求以保就業金賠償

【本網訊】有業主指屋苑多年來錯收管理費,沙田區區議員今聯同屋苑業主自組的監察小組召開記者會,要求管理公司調整費用和以早前獲得的保就業資助來補償業主損失。

記者/梁美慧 李沛堯  編輯/周瀞彤 陳爾信 黃美琪


今年5月,有馬鞍山富輝花園業主指出,大廈20年來皆沒有按建築物管理條例或公契列明的比例來收取管理費,而當中涉及的款項近數百萬,要求管理公司立即調整費用。部分業主自組監察小組,召集人郭小姐指出,現時的管理費按業主居住的單位收費,共分3種,而根據現時的比例計算的話,中型單位每月需多付29元,小型單位則需多付32元,屋苑共104個單位,管理費由1998年起至今已經累積逾100萬元。

監察小組表示,屋苑物業管理公司獲得政府保就業計劃資助,但公司所屬的行業較少受疫情影響,因此要求管理公司用該批資金賠償業主損失。另外,團體又指如管理公司再無任何回應,他們有機會作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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