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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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燒水貨倉青年判囚1個月

【本網訊】患自閉症的20歲無業青年區溢傑,早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有意圖而遊蕩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即時監1個月及罰款2000元。

記者/李沛程 編輯/張曦蔚 梁燕玲


 

裁判官裁決時指,接納被告聲稱攜帶2把摺刀,是用作災難時求生工具用途。但當時案發現場並無實際危險,被告帶刀的理由不可作合理辯解。對於被告聲稱,因好奇是否有人縱火,所以才到達案發現場,又指若有人縱火將會報警。裁判官直斥其說法牽強,認為被告若想盡公民責任,應一早報警,認為被告到現場明顯有目的。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還柙期間已深受教訓,加上他的智力低於常人水平,故希望能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案情指,區溢傑於今年2月1日,疑響應網上號召,到上水放火燒水貨倉,其後因形跡可疑被警員截停,在他身上搜獲2把摺刀,隨即被捕。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有意圖而遊蕩罪。他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串謀縱火兩罪,控方其後申請把串謀縱火罪改控為有意圖而遊蕩罪。

案件編號:FLCC 658/2015

被告區溢傑被裁定罪成,判監1個月及罰款2000元。(李沛程攝)
被告區溢傑被裁定罪成,判監1個月及罰款2000元。(李沛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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