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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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湖泥頭山案分判商被罰5萬

【本網訊】佳信創建有限公司今年初涉在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公司代表早前承認一項「沒有有效許可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罪,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萬元。

記者/房嘉謙 編輯/吳靜蓉 葉俊庭


案情指分判商佳信創建受聘於李氏發展顧問公司,在嘉湖山莊附近的私人土地上,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面積約82平方米,涉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佳信創建早前承認一項「沒有有效許可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控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今日判處佳信創建罰款5萬元。

佳信稱已在涉事土地種草

被告公司代表求情時表示,公司只是小型外判商,負責該地盤的平整工程,事發後已將堆積的泥頭與建築廢料運至堆填區,並在涉事土地上種草。

今年2月,環保署接獲舉報,指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懷疑有人非法傾倒泥頭和建築廢料,調查後發現一個9至10米高的泥頭山,亦發現佳信創建有推土機和挖泥機在涉事土地上,將泥頭推向附近土地。李氏發展顧問公司早前亦被判罰款14.7萬元。

(案件編號: FLS91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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