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性罪行諮詢文件,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將「口交」列入強姦罪、裙底偷拍列入「猥褻侵犯」罪,以及兩性均可為受害者等修訂。民主黨何俊仁及民建聯蔣麗芸則認為,將裙底偷拍列為性侵犯是過於嚴苛。
記者/伍培勝 編輯/吳子敏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就《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提出修訂及意見。委員張達明就強姦罪定義建議,擴大「強姦罪」所包含的範圍,包括將「口交」列入強姦罪的定義。法改會就此建議加入「以插入的方式進行性侵犯」的新罪行,以處理強姦罪包括的身體部位以外的插入行為,填補強姦罪與非禮罪之間的法律漏洞,新罪行的嚴重性將與強姦罪相等。
強姦罪不分性別 張達明又提議,將強姦罪從傳統上假設女性為受害者,改為兩性均可為受害者,以確保性別平等性 (Gender Neutrality) 。現時只要被控人主觀地認為投訴人「同意」涉及性的行為,即可脫罪。法改會又提出廢除「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罪行,改以無分性別的強姦罪處理。 裙底偷拍屬非禮 新修訂亦將裙底偷拍列入俗稱非禮的「猥褻侵犯」罪,民主黨何俊仁及民建聯蔣麗芸均認為,將裙底偷拍提升至性侵犯的層次,過於嚴苛。張達明反駁指,裙 底偷拍涉及兩個問題,包括行為是否涉及「性」,以及個人隱私的侵犯。他又稱該修訂是以保障人的「性自主權」為基礎,提高警覺性。 法委會未有任何決議,諮詢期將延長兩至三個月,並暫定於明年1月8日舉行公聽會,讓市民及民間團體提供意見。 [audio:http://jmc.hksyu.edu/shuo/wp-content/uploads/2012/12/115029_1412_VO.mp3 |titles= 口交擬列強姦偷拍可告性侵 (聲音報道:伍培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