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一名小學男教師襲擊有讀寫障礙的小四學生,向其叉喉、箍頸及扯恤衫,早前被裁定2項普通襲擊罪成,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記者/吳祉維 編輯/林曉彤
被告吳祖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呈上16封分別由校長、家長、學生等人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對教學充滿熱誠,校方亦願意在學期完結前繼續聘請被告。代表大律師續稱,被告在事後已深切反省,此次純粹個別事件,與被告平日表現不同,相信被告再犯機會很低,建議輕判。 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家長將子女交予學校,期望教師能教好學生,惟被告濫用家長和學生的信任。法官考慮評估報告後,認為事件不符合被告性格,相信犯案是因為被告緊張學生,屬於個別事件。法官又指教學非易,尤其面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認為被告是不可多得的社會人才,定罪可惜。法官相信被告日後能成為好老師,最終每項控罪各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吳祖兒在東涌富東村寶安商會溫浩根小學任教,因有讀寫障礙的小四男學生欠交功課及上課表現欠佳,被告分別於2014年和2015年,在課室向該學生叉喉、箍頸和扯恤衫,被控2項普通襲擊,他早前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FLCC4891/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