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兩名青少年涉針對上水水貨客的企圖縱火案,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兩人被控企圖縱火及意圖遊蕩等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等待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
記者/唐楚峰 黃斯朗 編輯/黎少凡 文曉琳
第一被告李自強(18歲),及第二被告鄭康佑(19歲),涉嫌應社交網站號召,於本月1日深夜到上水巷仔街準備縱火時,被警方截停。裁判官表示,由於案件十分嚴重,擔心兩人會影響公眾安全,所以拒絕辯方的保釋要求。 控方表示,警方拘捕二人時,於他們的手機,找到上水水貨客聚集點以及店舖的照片。又在他們身上搜出手套、 口罩、火機等物件。控方又指,第二被告被捕時,承認該打火機用於縱火。但第一被告表示,並不知道次被告的縱火計劃。 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仍須還押,下月再審。 |
返回頁頂[sp-components][sp_component id=”194″][/sp-compon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