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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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性侵三女生判囚5年

【本網訊】31歲中學男教師前年與兩名未滿16歲女學生性交及非禮另一名女學生。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和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共8項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

記者/易望儒 編輯/曾建華 丘萃瑩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明白今次嚴重違反誠信,當初向學生提供手提電話號碼,只想幫助他們解決學業困難,並沒有建立關係的意圖,又指被告在取得兩名女生同意後才發生性行為。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被告濫用3名學生對教師的信任和尊重,多次非禮或性侵她們,違反作為教師應有的職業操守,屬案中最嚴重的地方。他又批評被告的犯案時序接近,反映被告視學生為滿足性需求的對象。他續稱,事件對其中兩名女學生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因此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故判被告監禁5年。

兩名受害女生心靈受創

案中女學生X向心理專家表示,因覺得受騙而導致情緒低落,心靈受創。女學生Y雖自願與被告性交,但她向心理專家表示當時感到十分迷茫,事後更為自己愚蠢的行為感到非常自責和羞愧,後悔當時信任被告,沒有好好保護自己,心理專家亦判定被告的行為對Y造成長時間心理創傷。

女學生Z則情況相反,她表示自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並不認為遭被告剝削或支配,更希望跟被告保持親密關係。

案情指,31歲的生物化學科男教師在2014至2015年間,與校內三名未滿16歲的女學生交往,並與其中兩名女學生非法性交及非禮另一名女生,被控5項非法性交及3項非禮罪。

(案件編號:HCCC3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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