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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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紅磡】三女被控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官:不排除警員有跟錯被告的可能性

【本網訊】前年10月7日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全港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其中三名女子涉嫌在紅磡近民泰街一帶掘磚堵路後,遭便衣警員尾隨拘捕,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三被告罪名不成立。

記者/趙施恩 呂晉 編輯/余家衍 黃玲燕 池泳鍶


裁判官鄭念慈在判詞中表示,基於法律原則,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所以不會因為證人是警員的身份,而判定其所作出的證供是可信的。而本案的重要考慮點是證人能否辨認出疑犯。

鄭官續稱,相信警員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但不排除有跟錯被告的可能性。鄭官接受證人的所見所聞,但基於現場燈光不足、示威現場混亂,要觀察三名少女特別困難,加上要進行長達十多分鐘的跟蹤,跟錯的機會甚高。

另外,當時現場示威者四散,警員大多時間都是從後方跟隨三位被告,未有長時間觀察少女的正面。加上警方證供有誤,如警員供稱三名被告均穿「波鞋」,但其中一名被告被捕時穿涼鞋;而三位被告被捕時均沒有戴帽,但警員卻錯誤形容其中一位有戴「Cap帽」,又未能說明她何時把帽子脫下,與事實不符。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三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凌姓被告其後接受本台訪問時指,一直預計自己會被判罪名成立,但無論有罪或無罪意義都不大,因她認為此罪名並非真正的罪行,她又稱對自己的行為不感後悔,寄語仍留在香港的人要加油。

案件編號: KCCC113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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