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年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動案,五名被告被控暴動、參與非法集結、縱火等罪名,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袁智駒承認兩項暴動罪和一項縱火罪,梁天琦、林傲軒等四名被告則否認控罪。
記者/黃曉君 編輯/黃欣婷 彭成偉 梁中勝
|
前年旺角衝突,其中一名被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早前被裁定襲警罪及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判監六年,現已在囚。惟梁天琦又被控與另外兩名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干犯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現與另外兩名被告容偉業和袁智駒所涉及的另一宗暴動案合併審理。
一被告承認暴動罪 案件合併續審後,只有袁智駒承認兩項暴動以及一項縱火罪,其餘四名被告均否認指控,法官裁定袁智駒罪名成立,撤銷其保釋並即時還柙。辯方律師為他求情時指出,他並無任何刑事紀錄和案底,希望判刑能押後與其餘被告一併處理,法官回應會押後處理求情和判刑。 該被告曾向警員施襲 根據袁智駒承認案情指出,2016年2月8日晚上,大量集結人士在砵蘭街聚集,當時他放置雜物堵塞馬路,並手持白色的金屬棒。其後他向警方投擲垃圾桶丶盆栽及水樽,並多次向警員揮動金屬棒及繼續用搭棚竹竿攻擊警員,導致最少三名警員受傷。及後他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與警方對峙時,亦曾兩度將疑似紙皮的物品放入正燃燒中的火堆。 案情指,五名被告梁天琦、綽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袁智駒、李諾文和林傲軒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凌晨期間,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等地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最終被警方拘捕並控以多項襲警、暴動、縱火、參與或煽惑集結等罪。除袁智駒認罪外,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各否認一項暴動罪,容偉業則否認一項襲警罪、一項煽惑非法集結罪、一項非法集結以及四項暴動罪。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2016) |
Shuo Online 說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