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叢培崑,去年被控貪污罪,最終被區域法院裁定無罪,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辯方昨日引用案例時指,上訴庭在今次案件的權限中,不包括即時改判陳志雲有罪的權力。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接納辯方案例,認為上訴庭應發出指引,讓原審法官重新考慮。法官宣布押後裁決。
詳細內容 »陳志雲貪污案上訴庭開審
香港電視廣播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去年涉及貪污案被判無罪釋放。律政司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早上開審,預計一連兩日進行聆訊。律政司指原審法官判斷有謬誤,認為陳志雲作為無綫僱員收取額外報酬出席活動,會影響無綫業務,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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