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第5日聆訊,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繼續作供。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指房署申請「水紙」時有簽署確實水喉及水喉部件恰當,但房署驗水報告日期卻較批出「水紙」的日期遲,質疑房署未驗水便申請「水紙」。馮宜萱回應指不排除該報告是覆檢報告,她需要翻查文件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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